连政办〔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江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连江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将“三清一改”拓展优化为“六清一改”,以“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抓手,扎实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建设“庭院美、村庄美、道路美、河岸美、田园美、山川美”的“六美”村庄,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扫清楚。全面清扫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胡同的柴草杂物等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扫村内道路沿线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清清楚。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的淤泥、垃圾,以及农田、水域的垃圾或漂浮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动物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的小广告、杂乱无章的标语等“牛皮癣”。清理村内废弃的砖块、土渣等建筑垃圾。清理“四害”孳生地,清除房前屋后各类积水,翻盆倒罐。清理海漂垃圾、沿路沿线渔业生产废弃物等,实现海岸线干净整洁。
(三)拆清楚。拆除未去功能化的旱厕,以及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商铺市场、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田间地头等视线范围内废弃的果棚瓜架、养殖圈栏和杆塔线路。拆除房前屋后杂乱无章、临搭乱盖的建(构)筑物。拆除具有危险性的残垣断壁、破败建筑、空心房等。拆除废弃的渔业生产管理房。
(四)整清楚。整齐摆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市场商铺等杂物薪柴、商品货物、农业生产工具、渔业生产用具等物件,无乱停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统一规整农田菜地、果棚瓜架、晾衣绳以及农房电力通信线缆等。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整齐、有序摆放院内的物品。
(五)围清楚。对村庄内道路旁、农房边的菜园田地、家禽家畜养殖处等,应采用石块、竹篱笆、绿化苗木等乡土材料进行整齐圈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
(六)分清楚。在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集中力量往“户分类”上下功夫,有序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效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三、行动原则
(一)乡镇主抓、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负主体责任,要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结合村庄原有风貌,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村为单位、多方参与。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并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村庄清洁行动先进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同时,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方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县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由县农村人居办牵头指导推动,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二)强化晾晒考核。我县将建立“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排名”的工作机制。县农村人居办将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分五组每月轮流对各乡镇分别开展整治督导、随机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五个督察组将督查检查情况、问题清单(至少5个问题)、整改情况和考核评比情况于每个月的25日汇总至县农村人居办。县农村人居办将形成全县的通报。县农村人居办将于每季度汇总排名各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考核情况,并于下一个月5日前将各乡镇排名报送市农村人居办。县农村人居办还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予以全县通报。
(三)强化奖惩激励。各乡镇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县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针对被各级媒体曝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等情形的乡镇,视情节给予红黄牌警告。根据工作实绩,我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财政奖补资金,具体方案由县农村人居办提出。对干部表现情况纳入“三比三看”一线量化考评机制,作为干部使用参考依据。
(四)强化总结提升。各乡镇应及时对本辖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典型经验报送县农村人居办,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以及适时召开专题现场会等方式予以宣传复制推广。同时,各乡镇及时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半年、年度总结,分别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以镇政府名义报送县农村人居办。
附件:1.关于开展连江县村庄清洁行动督查考核的方案
附件1
关于开展连江县村庄清洁行动督查考核的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2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持续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即日起我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下旬。
二、开展方式
采取暗访的方式开展。
三、内容及要求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重点推进“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六清一改”行动取得实效。
四、具体分工
由县农村人居办牵头,连江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妇联等部门配合,采取分片包干做法,分别开展整治督导、随机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并将督查检查情况、问题清单(至少5个问题)、整改情况和考核评比情况于每个月的25日汇总至县农村人居办,县农村人居办将形成全县的通报,并报送县政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林建材 坑园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商借县委乡村振兴办)
成员:卢统政(安凯乡二级主任科员)、陈峰滔、吴志高(联络员)
第二督查组:
组长:余乐华 连江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
成员:陈启务、王晓亮(联络员,电话:15705927309)
第三督查组:
组长:叶万通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林启双、陈贵(联络员)
第四督查组:
组长:林忠群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员:孙阳、林兰华、游元亮(联络员)
第五督查组:
组长:陈云娟 县妇联党组成员、县妇儿工委办主任
成员:汪金祥(潘渡镇二级主任科员) 、杨梦玲、林秀钦(联络员)
第一片区:凤城镇、敖江镇、东湖镇、江南镇、琯头镇
第二片区:丹阳镇、蓼沿乡、潘渡镇、小沧畲族乡
第三片区:长龙镇、透堡镇、马鼻镇、官坂镇
第四片区:坑园镇、下宫镇、东岱镇、浦口镇、晓澳镇
第五片区:筱埕镇、安凯乡、黄岐镇、苔菉镇
各督查组所用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具体考评通知由各组联系人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县督查组将每个月对各乡镇督查考核一次,并将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方式告知乡镇,要求乡镇对存在问题立整立改,及时反馈,县督查考核组将在一周后对整改问题进行再次访查。
2.县督查组将随机抽查每个乡镇的2-3个村,每个村访查区域必须覆盖全村三分一以上。
3.五个督查组将于每个月下旬轮流到五个片区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