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八届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连江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个别收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一项收费免除项目,即“遗体消毒费”100元。
二、新增一项收费免除项目,即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以内)100元/具/天。
三、在“遗体接运费”收费免除项目中增加“抬尸”、“消毒”服务,收费标准不变。
除以上事项外,原《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