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发布
欢迎访问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县政府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清理,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个人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2018〕182号)。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个人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