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索 引 号 FZ09101-0200-2019-00051 文号 连政办〔2019〕9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8-29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连政办〔 2019 〕 9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在经过项目分类跟踪、预审后,针对同意落地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形成议题每周由各项目责任领导(含招商小分队领队、联系单位县处级领导)牵头预协调。各乡镇、三个开发区根据每月下发的《连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 、 《连江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负责工业、商贸服务业负增长企业走访工作,收集企业实际困难,形成走访负增长企业情况台帐报送县工信局汇总。
索 引 号 FZ09101-0200-2019-00051
文号 连政办〔2019〕9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8-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连政办〔 2019 〕 9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在经过项目分类跟踪、预审后,针对同意落地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形成议题每周由各项目责任领导(含招商小分队领队、联系单位县处级领导)牵头预协调。各乡镇、三个开发区根据每月下发的《连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 、 《连江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负责工业、商贸服务业负增长企业走访工作,收集企业实际困难,形成走访负增长企业情况台帐报送县工信局汇总。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15:46
| | | |

连政办〔2019〕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29    

 

 

 

连江县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监督机制的通知》(连政办〔2019〕26号),改善我县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广开“言路”,直通企业

(一)县直部门利用服务平台做好问题收集

由县发改局负责,在连江县政府网站、连江有线电视台上向社会公布县工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局等单位已建立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平台,完善企业和项目业主同县直部门“直通车”机制,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及时传递、上报。其中,县工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改项目、招商项目、服务业等有关问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计划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问题;县发改局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不仅局限于本单位负责的分类问题,凡企业申报的问题,第一时间接收到的单位必须予以收集并负责传递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二)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三大开发区管委会等项目责任单位多渠道收集问题

建立企业和项目稳定的联系服务,确定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企业和项目困难问题的收集、协调服务,将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连江县政府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开,并抄报县发改局。

(三)县工商联主动服务商会、协会的企业家

县工商联建立与各商会、协会的企业家在连江投资企业和项目稳定的联系和服务,对企业在开办运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收集、协调服务。

二、夯实责任、及时协调

县工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商联等单位根据企业报送的问题按责任分工分至涉及的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并建立台账(附件1),每月底梳理汇总问题协调解决情况并抄报县发改局。其中:

(一)招商项目问题的协调

涉及招商项目的由县工信局负责。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在经过项目分类跟踪、预审后,针对同意落地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形成议题每周由各项目责任领导(含招商小分队领队、联系单位县处级领导)牵头预协调。对于仍存在问题的项目,形成预协调意见报请县主要领导上会研究。县主要领导结合每周六重大项目协调例会、招商专题会、招商例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等会议形式予以协调推进。

(二)重大在建项目问题的协调

涉及在建项目存在问题的由县发改局负责。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三个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单位转来的在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建立台账,并于每月底将协调问题向企业、项目业主、转来问题的相关单位反馈,同时抄报县发改局。

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和三个开发区管委会等项目责任单位发现的需要县领导协调的在建项目问题,每周报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审核上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附件2),由“两办”督查室报县分管领导每周及时预协调、县主要领导每周一次和每月15日“企业服务日”定期协调;

(三)投产企业问题的协调

涉及投产企业存在问题的由县工信局负责。各乡镇、三个开发区根据每月下发的《连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连江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负增长业名册清单》负责工业、商贸服务业负增长企业走访工作,收集企业实际困难,形成走访负增长企业情况台帐报送县工信局汇总。需要解决提升规上工业企业、限上企业事宜上报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协调。

经县主要领导协调后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需市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汇总每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或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并对接市级部门申请上报市领导协调解决。

三、定期跟踪、重点督查

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事宜由各申报单位负责跟踪、收集,建立台账(附件3),并于每月底将协调解决情况上传至“连江县电子政务平台”,由县发改局转报县人大常委会。

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情况由“两办”督查室督查落实,并对已解决的问题出具正式文件,于每月底上传至“福州市抓促发展信息管理系统”。由“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牵头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三个开发区服务企业和项目工作协调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协调或报送企业困难问题等行为,予以督促整改。

四、人大专询、全面监督

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三个开发区落实问题协调解决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发现问题不上报或者问题上报后解决不及时等情况。

五、晾晒成绩,纳入考核

(一)晾晒成绩单,比学赶超

每月由县发改局牵头根据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三个开发区管委会等项目责任单位协调问题、解决问题、上报问题情况,以及县人大、 “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督查的结果对其进行考核,成绩纳入项目年行动考核,并在连江有线电视台、海连江、县政府办公室电子屏幕以及项目年行动月底简报等媒体载体上“晒”出成绩单。

(二)考核认定,统一标准

《深入“抓项目促发展”,开展强产业补链条项目年行动方案》(连委办〔2019〕6号)中“企业和项目服务机制考核”项中协调、解决问题的认定,采用以下标准:

1、涉及招商专项行动项目问题。根据《连江县“2019招商年”行动考评办法》(连委办〔2019〕28号),年终对各乡镇、三个开发区引进落地的招商项目进行考评,招商考评成绩按一定权重计入2019年各项目责任单位绩效管理指标考核。

2、涉及重大在建项目问题。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三个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的协调项目和企业问题需提供县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协调问题的会议方案、会议纪要或其他承诺报告等,由县发改局牵头认定每个月协调问题的数量;一次协调会一个项目的多个问题按照一个项目问题计入考核;同一项目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协调,可以按照协调会召开次数计入考核;企业问题实行“一企一议”,按照一个企业问题计入考核;因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导致问题当年无法解决,需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三个开发区管委会等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正式行文解释说明,由县发改局牵头审核同意的问题可不纳入考核。

3、针对“负增长企业”和提升规上、限上企业情况,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提升规上、限上企业事宜,由县效能办将压缩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负增长面、净增加新增和提升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数纳入乡镇绩效考评,年终由县工信局牵头对压缩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负增长面、净增加新增和提升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数进行考评,按一定权重计入2019年各指标责任单位绩效管理指标考核(具体考评办法以县效办出台的2019年绩效考评办法为准,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分开考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