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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01-2500-2020-00080 文号 连政办〔2020〕133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0-30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连政办〔 2020 〕 133号?各乡(镇)人民,县直相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我县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机制。购买保安服务组建的专职保安巡逻队伍,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统一集中管理、集中训练、集中使用,制定队伍管理、勤务职责、勤务督察、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保安巡逻队伍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索 引 号 FZ09101-2500-2020-00080
文号 连政办〔2020〕133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0-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连政办〔 2020 〕 133号?各乡(镇)人民,县直相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我县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机制。购买保安服务组建的专职保安巡逻队伍,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统一集中管理、集中训练、集中使用,制定队伍管理、勤务职责、勤务督察、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保安巡逻队伍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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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2020〕133号

 

各乡(镇)人民,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我县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机制,构建城乡“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面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区治安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宽专群结合渠道,壮大群防群治力量,通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和组织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在村、社区开展巡逻。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开展全覆盖治安巡逻,达到守住点、防住线、稳住面的防控目标,进一步筑牢村、社区治安第一道防线,确保村、社区治安安定稳定。

二、工作职责

重点对村、社区主干道和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巡逻,填补公安武装巡逻防控网的空白,形成专群结合、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村、社区巡防网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阻止违法犯罪,维护村、社区治安稳定。

三、巡逻模式

采取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和组织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两种模式。其中,凤城镇、敖江镇、潘渡镇以县政府购买保安服务与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相结合的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巡逻模式;其余乡镇根据当地经济、治安状态自行确定巡逻模式(即采取乡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的巡逻模式或组织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逻模式)。

(一)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开展巡逻模式

1、队伍组建。全县共组建巡逻队39支,445人。

①凤城、敖江、潘渡镇共组建11支巡逻队,165人。三个镇各1支巡逻队(共三支45人)采取县政府购买保安服务模式,其余巡逻队采取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模式。

凤城镇14个村(居),依托现有5个警务区组建5个巡逻队;敖江镇14个村(居),划分3个网格,组建3个巡逻队;潘渡镇12个村(居),划分3个网格,组建3个巡逻队。每个巡逻队15人;

②其余乡镇共组建28支巡逻队,280人,采取乡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模式。

巡逻队以乡镇为单位,以人口20000人组建1支、或户数5000户组建1支、或村居数5个组建1支、或警务网格数2格组建1支等原则,组建的巡逻队至少达到最少类型组建数。即:琯头4支,马鼻、浦口、东岱、官坂、丹阳、蓼沿各2支,其余晓澳、筱埕、江南、苔菉、坑园、黄岐、透堡、安凯、东湖、下宫、长龙、小沧等12个乡镇各1支。每支巡逻队至少10人。

2、队伍管理。购买保安服务组建的专职保安巡逻队伍,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统一集中管理、集中训练、集中使用,制定队伍管理、勤务职责、勤务督察、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保安巡逻队伍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3、勤务方式。辖区派出所负责制定具体巡防方案,统一指挥调度日常巡逻防控任务。凤城、敖江、潘渡巡逻队实行5班3运转,每班不少于3人,其余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巡防方案,每班不少于3人,按照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模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巡逻队员不从事与村、社区治安巡逻防控无关的日常工作。

4、勤务监管。巡逻队伍实行巡更签到制度,由辖区派出所统一规范,相关装备及派出所指挥、调度室等建设费用,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二)组织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逻模式

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退役军人、民兵预备役力量为骨干,以退休干部职工、治安积极分子、平安志愿者等为补充。各乡镇要充分组织发动,最大限度组织发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村、社区路面巡逻防控;要积极组建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巡防队,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队伍组建以乡镇为单位,与乡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开展巡逻模式等同原则组建,队伍管理、勤务模式、勤务监管参照政府购买保安服务开展巡逻模式。

四、经费保障

(一)以政府购买保安服务模式组建的巡逻队,装备应当配备2011款保安服、制式电动自行车、长(短)棍、钢叉、盾牌、强光手电、喊话器、约束带、辣椒水喷雾剂、肩灯、反光背心等必要巡逻装备。县政府购买保安服务人员工资、装备费用首次采购由县财政保障,之后装备保养、补耗、人员食宿等由属地乡镇协调解决;乡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人员工资、装备费用、装备保养、补耗、人员食宿等由属地乡镇负责解决。

(二)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逻应佩戴统一的标识,并参照上述专职保安巡逻队的装备要求进行配置。以上人员工资、装备采购及之后保养、补耗和人员食宿等由属地乡镇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加大财力保障,加快推进巡逻队伍建设,确保在2020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组建到位并启动,切实增加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二)加强力量整合。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派出所指导、协调,对现有社会治安巡逻队伍进行整合,充实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队伍,切实提升队伍战斗力。

(三)加强训练演练。辖区派出所对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队伍新录用人员,要加强演练轮训,进行岗前封闭式、高强度、准军事化训练。

(四)加强指挥调度。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巡逻队伍的指挥调度,科学统筹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建立健全指挥通信、指令下达、预警通报、巡逻力量增援和案事件移交等工作机制。要对参加巡逻人员的名单、勤务方式、通讯方式、每次巡逻情况和时间等登记造册。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政法委负责对各乡镇村、社区级巡逻队伍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对全县村、社区级巡逻工作暗访测试、监督检查、联检联评、工作通报和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并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有效处置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认真填写《连江县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表》于11月10日前报送县公安局。(联系人:林振铎,联系电话:1395025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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