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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01-2500-2020-00095 文号 连政办〔2020〕154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2-21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 2020 〕 154号?各有关单位: 《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竞聘上一级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实行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及时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县管校聘”工作稳妥推进。
索 引 号 FZ09101-2500-2020-00095
文号 连政办〔2020〕154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2-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 2020 〕 154号?各有关单位: 《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竞聘上一级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实行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及时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县管校聘”工作稳妥推进。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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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2020〕154号

 

各有关单位:

《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        

 

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   〔2017〕85号)及福州市教育局、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榕教人〔2018〕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推进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筹管理,突破推进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促进校(园)长教师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教育公平。坚持综合改革,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用人自主权,提升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尊重校(园)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努力调动广大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实施范围

连江县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17年、2018年招聘的待编教师)。

四、改革内容

(一)完善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进行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县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城镇化进程和高考综合改革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县委编办要根据本县学生生源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可互补余缺。在控编期内由县委编办按每学年最新学生数,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积极推动中小学幼儿园的事业编制管理创新。县委编办要进一步盘活全县编制存量,在事业编制使用上适当向中小学幼儿园倾斜。

(二)改进岗位管理办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总量,对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编制变化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要求,以及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校(园)长、教师校际交流等工作需要,及时科学合理地调整岗位数量。

继续执行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相应等级起始级的政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竞聘上一级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实行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三)加强教师资源统筹使用管理。县教育局依法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教师资源配置等管理职能,在核定的教职工岗位总量内,细化各校岗位结构比例,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职数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突出或进步显著的学校倾斜。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交流教师的评聘,优先满足校(园)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四)妥善解决人员紧缺问题。对学科结构性缺员、随迁子女剧增等原因造成编制紧缺等问题,可参照《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榕教人    2018〕29号)文件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的办法解决,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临时(一学期内)缺员,可聘临时顶岗教师,参照福州市规定的标准发放顶岗课时劳务费,由学校在代课金或定额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要全面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不在岗人员,严禁挤占挪用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五)全面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根据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制定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区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六)全面推进教职工竞聘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结构,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建立校内竞聘、片区竞聘、跨片区竞聘等多种形式竞争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教师可以在学校内、片区内竞聘上岗,也可跨片区校竞聘上岗。跨片区(跨校)竞聘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公布。对于校内竞聘、跨片区(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教育局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单位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给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强化聘期考核和结果运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聘期考核重点突出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职责的匹配度,强化课时量在聘期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每个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加强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以及续订合同等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中工作表现和业绩优秀的教师允许越级竞聘。聘期考核合格,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优评先,并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工作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或者待岗期超过12个月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五、实施步骤

根据“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为健康、规范地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工作,自2019年起,在全县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一)宣传发动:各校做好“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二)核编定岗:县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工作。

(三)制定细则:各校制定“县管校聘”工作实施细则。

(四)完成竞聘:各校完成校内竞聘工作,教育局做好校内竞聘和跨片区竞聘落聘人员的统筹调剂工作。

六、工作职责

(一)县委编办:负责会同县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依据全县教育发展、学生数量和结果变化情况,按照师生比标准和班师比标准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同时对全县教职工的编制进行总量管理。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编制总量,负责对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核定职称岗位总量,并根据教师需求计划,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区域内教师的补充招聘工作。

(三)县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连江县教育局关于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总量,实施教师的均衡配置、交流和管理、组织竞聘上岗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管校聘”工作所需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成立连江县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编委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指导工作推进,研究解决改革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全县“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不断推进“县管校聘”深入实施。

(二)细化方案,广泛宣传。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县教师管理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县管校聘”政策宣传工作,有效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分析,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及时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县管校聘”工作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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