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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9101-1200-2025-00005 | 文号 | 连政办〔2025〕18号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9101-1200-2025-00005 | ||
文号 | 连政办〔2025〕18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划分方案
2025年5月
为建立健全我县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连江县中心城区以及涉及福州市域中心城区范围,具体包括以敖江镇、凤城镇为核心的连江县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5.47平方千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福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指南(试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噪声敏感区域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本报告划分原则如下:
(1)现状优先。以用地、建筑物分类和分布现状为优先依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国土调查成果等确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2)边界清晰。充分利用行政区边界、交通线路、地形边界等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
(3)便于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应便于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4)适时调整。根据区域城建开发、建筑物实际使用功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调整。
按照《福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指南(试行)》,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结果见附图、附表。
本方案按照《福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指南(试行)》进行划定,以下是对特殊区域进行划分说明。
1.以现状为准确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JZQ014、JZQ017部分区域地类数据与现状情况不一致,经调查确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以现状为准进行调整,从噪声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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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Q014金种子大酒楼以商业活动为主,且与周边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建筑物之间存在河流隔断,故从噪声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
JZQ017万星广场以商业活动为主,且与周边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建筑物之间存在河流隔断,故从噪声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
部分区域现状有较多农村住宅用地,以及存在收储、拆迁等情况,未来不确定性较大,故从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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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Q025状元巷周边涉及地方收储、拆迁等计划,未来不确定性较大,故从噪声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
JZQ022小湾村周边存在较多农村住宅用地,未来不确定性较大,故从噪声敏感集中区内剔除 |
2.跨次干道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在单元划分时,部分单元被次干道划分后,多个相邻单元面积小于0.1km2,但噪声敏感建筑物较为集中,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跨次干道将其合并划定为一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这类情主要出现在JZQ026和JZQ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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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Q021世茂云珑右侧道路为城区次干路,与右侧华电蓝海苑连片噪声敏感建筑物合并划定为1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
JZQ023西凤路为城区次干路,恒宇观湖花园与左侧建发领郡连片噪声敏感建筑物合并划定为1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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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Q024敏感建筑物较为集中,且纵一路、青霞路为城区次干路,故合并划定为1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执行。
(1)本方案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严格修改程序,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
(2)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4)解释单位: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图 1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结果分布图
表 1 连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结果统计表
集中区域编号 |
集中区域名称 |
集中区域边界 |
集中区域面积(km2) |
集中区域上敏感建筑物面积(km2) |
集中区域上敏感建筑物面积占比 |
JZQ001 |
新江村区域 |
文山南路→莲荷东路→敖江路→玉荷东路 |
0.25 |
0.21 |
86.93% |
JZQ002 |
北门社区区域 |
西凤路→八一六路→莲荷西路 |
0.12 |
0.09 |
71.73% |
JZQ003 |
百凤花园区域 |
文山南路→凤园路→敖江路→莲荷东路 |
0.14 |
0.11 |
80.32% |
JZQ004 |
连江县附小区域 |
八一六路→丹凤东路→文山南路→莲荷东路 |
0.33 |
0.32 |
95.77% |
JZQ005 |
王家村区域 |
文山南路→丹凤东路→敖江路→凤园路 |
0.14 |
0.09 |
60.74% |
JZQ006 |
树德学校区域 |
青塘南路→马祖路→国优路→丹凤西路 |
0.29 |
0.27 |
92.71% |
JZQ007 |
丹凤花园区域 |
国优路→马祖西路→文山北路→丹凤东路 |
0.19 |
0.16 |
80.01% |
JZQ008 |
黄如论中学区域 |
文山北路→马祖西路→敖江路→丹凤东路 |
0.17 |
0.11 |
65.36% |
JZQ009 |
龙华花园区域 |
国优路→文笔西路→文山北路→马祖西路 |
0.19 |
0.12 |
63.60% |
JZQ010 |
龙芝御景区域 |
敖江路→马祖东路→温泉路→丹凤东路 |
0.23 |
0.21 |
89.79% |
JZQ011 |
日出东方区域 |
文山北路→文笔西路→敖江路→马祖西路 |
0.16 |
0.15 |
93.85% |
JZQ012 |
连江文笔小学区域 |
国优路→可门路→文山北路→文笔西路 |
0.20 |
0.17 |
88.54% |
JZQ013 |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区域 |
敖江路→文笔东路→温泉路→马祖东路 |
0.24 |
0.21 |
86.83% |
JZQ014 |
皇庭丹郡区域 |
敖江支流→可门路→敖江支流→文笔东路 |
0.37 |
0.33 |
90.77% |
JZQ015 |
中庚香悦府区域 |
中庚香悦府西侧边界→通港大道→金凤北路→岱云村河流北侧岸线 |
0.19 |
0.14 |
73.34% |
JZQ016 |
连江县温泉小学区域 |
沈海高速→毗屯村北侧边界→客运站路→恒宇国际尚品南侧边界→站东路→龙浦路 |
0.22 |
0.16 |
72.31% |
JZQ017 |
毗屯村区域 |
毗屯村西侧边界→→温泉路→文笔东路→沈海高速→毗屯村北侧边界→毗屯村西侧边界→浦下村北侧边界→丹凤东路 |
0.54 |
0.40 |
73.79% |
JZQ018 |
美林苑小区区域 |
西凤路→玉荷西路→八一六路→江滨西路 |
0.31 |
0.26 |
84.38% |
JZQ019 |
凤城滨东小区区域 |
八一六路→玉荷西路→文山南路→江滨西路 |
0.11 |
0.10 |
92.36% |
JZQ020 |
傲江景城区域 |
敖江路→玉荷东路→江滨路 |
0.09 |
0.09 |
97.02% |
JZQ021 |
冠城大通华玺区域 |
客运站路→文笔东路→世茂云珑东侧边界→马祖东路 |
0.18 |
0.11 |
64.30% |
JZQ022 |
小湾村区域 |
连江县总医院→恒宇国际观澜北侧边界→青塘南路→丹凤西路 |
0.16 |
0.13 |
79.70% |
JZQ023 |
建发领郡区域 |
富兴南路→文笔西路→国优路→凤青线 |
0.14 |
0.10 |
74.63% |
JZQ024 |
鲤鱼山小学区域 |
建发书香里西侧→纵一中路→青龙路→青塘南路→文笔西路→鲤鱼山小学西侧边界 |
0.35 |
0.30 |
87.90% |
JZQ025 |
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区域 |
状元巷→八一六东路→玉荷东路→敖江路→江滨东路 |
0.17 |
0.16 |
9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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