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连江县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连江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17-1号连江县住建局办公室,邮编:350500;电话:0591-2613163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以来,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城区三个乡镇政务公开栏等位置公示公开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查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同时一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和办理指南,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将受理复核名单公开,公布审核的公租房已申请对象名单,公开内容包括申请收件编号、申报时间、申请人姓名、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号码)等,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共需完成危房改造10户,其中低保户8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户。10户危房改造对象中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的3户,D级的7户。10户均在2020年12月前完成危房改造工作,并安排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我县10户贫困户改造后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连江县2020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助标准,其中7户按照重建的标准予以每户5万补助,3户按照修缮的标准予以每户2.6万补助,我县共下拨补助金额42.8万,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21.7,县级配套资金21.1万元。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12月上旬全部下拨农户手中。
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局在局大楼醒目位置及连江县政府网上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信息。我局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目标,完善“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全县在建工程按双随机要求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努力推动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强化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公车私用、公务接待等督查。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局机关“三公”经费共0.83万元,比2019年同期2.14万元下降 61.21%,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均未超出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并及时在局大楼醒目位置进行公开。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编制我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均需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公开。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地对我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解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推动我县各项政策措施高效高质贯彻落实。2020年度,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涉及我局相关职能的政策解读材料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的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7条为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为其他类信息。历年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条。一是网络公开。通过连江县政府网平台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通过县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可阅览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4例书面申请的信息公开。其中,1例书面申请因申请信息不存在已按相关要求答复申请人,其余申请已按要求公开告知。截至2020年底,我局年度累计受理的4例依申请公开信息,已全部按要求做好答复。历年累计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77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我局调整充实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和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观、政策关、文字关,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依托连江县政府网站平台,实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同时充分地发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为便于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我局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平台更新信息公开,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办事指南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拓展内容,主动公开。悬挂投诉举报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升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专项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0 |
7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1 |
2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0 |
18 |
253 |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1412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
2、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完善。我局虽已建立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但还不全面,仍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有关工作制度。
3、机构和人员配制不全,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目前单位没有正式信息公开机构,人员也是兼职,工作力量不足,对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工作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进行公开前的审核审查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建设。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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