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东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连江县政府”网站(http://tlj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连江县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连江县东岱镇演宫路1号;邮编:350510;电话:0591-26701057;传真:0591-26701001;电子邮箱:349490510@qq.com)。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全面落实《新条例》和《办法》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东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党政办具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本镇政府信息的收集和上传,积极协调镇域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
健全和完善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5条。
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新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新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东岱镇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关切群众、企业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以镇签发文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的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相关公开工作。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及部署及时传达。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机制。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按照县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有关部署,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推进政务新媒体同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严格把好内容关,加强政府端口的权威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3、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镇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将责任明确到人,定期更新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截至2019年底,我镇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财政预算有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所有信息发布前,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后及时将纸质文件及电子材料存档并报送县档案馆和图书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镇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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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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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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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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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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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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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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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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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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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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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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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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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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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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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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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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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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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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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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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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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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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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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企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 会 公 益 组织 |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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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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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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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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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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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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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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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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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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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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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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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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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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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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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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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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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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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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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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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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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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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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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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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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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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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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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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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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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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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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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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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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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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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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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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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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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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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正 |
其 他 结果 |
尚 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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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持 |
结 果 纠正 |
其 他 结果 |
尚 未 审结 |
总计 |
结 果 维持 |
结 果 纠正 |
其 他 结果 |
尚 未 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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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公开方式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准确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方式,准确把握社会脉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发展重点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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