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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904-2500-2019-00152 文号 琯政〔2019〕187号
发布机构 琯头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8-27
标题 琯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研究审定沈海高速琯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补充变更有关事宜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沈海高速琯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是今年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7 、中央大道一期右侧新建长约15米,宽6米和中央大道左侧长20米、宽6米人行道,为确保中央大道一期与现有道路顺接,需拆除火烧板砖、基层、垫层后新建人行道,共计破除旧人行道结构210m2 ,新建人行道结构210m2 ,核增约4.34万元。4 、污水管道横穿老路,需要破除原有老路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经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沟通,污水管道更改为拉管施工,且由于本项目与中央大道二期交叉口由于中央大道二期征地问题难以解决,需对中央大道二期侧交叉口进行甩项,污水管道工程数量核减。
索 引 号 FZ09904-2500-2019-00152
文号 琯政〔2019〕187号
发布机构 琯头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8-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琯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研究审定沈海高速琯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补充变更有关事宜的报告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沈海高速琯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是今年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7 、中央大道一期右侧新建长约15米,宽6米和中央大道左侧长20米、宽6米人行道,为确保中央大道一期与现有道路顺接,需拆除火烧板砖、基层、垫层后新建人行道,共计破除旧人行道结构210m2 ,新建人行道结构210m2 ,核增约4.34万元。4 、污水管道横穿老路,需要破除原有老路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经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沟通,污水管道更改为拉管施工,且由于本项目与中央大道二期交叉口由于中央大道二期征地问题难以解决,需对中央大道二期侧交叉口进行甩项,污水管道工程数量核减。

琯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研究审定沈海高速琯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补充变更有关事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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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政府:

    沈海高速头连接线改造工程项目是今年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中标价1065.6813万元,由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建设,7月初已全面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现场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设计补充、变更,现将情况报告如下,提请县政府研究审定。

一、设计补充部分

1、由于琯头高速连接线路基不均匀沉降,需对旧路纵断进行重新拉坡,破除旧面层20cm沥青后,需采用C20素混凝土调平至下面层底标高,共计核增C20素混凝土319.2立方米,核增约15.3万元。

2、考虑新老道路衔接,原高速两侧波形梁护栏,波形梁护栏基础,硬化土路肩需机械破除,共计核增拆除砼路肩11.5立方米,拆除波形护栏572.928米,核增约1.35万元。

3K0+020-K0+286.464左右侧原有排水沟需要机械破除清理,原水沟为60*60梯形排水沟,破除M7.5浆砌片石303.14m3,核增约3.46万元。

4、本工程原地质为层为1823淤泥层,软基处理采用砂桩方案,经过计算沉降量达到1.4米后达到路基稳定,沉降稳定后需回填合格土9051m3,核增约21.68万元。

5、原设计图纸中波形护栏未设计轮廓标,考虑夜间行车安全,波形护栏段增设轮廓标79个,核增约0.20万元。

6K0+118.926处原有一条1.*1.5米,盖板后0.4m浆砌片石盖板涵横穿原有道路,新建道路考虑按原有涵洞尺寸延长约20m,核增约16.98万元。

7、中央大道一期右侧新建长约15米,宽6米和中央大道左侧长20米、宽6米人行道,为确保中央大道一期与现有道路顺接,需拆除火烧板砖、基层、垫层后新建人行道,共计破除旧人行道结构210m2,新建人行道结构210m2,核增约4.34万元。

8K0+020-K0+286.464右侧高速施工完成后新建隔离栅,由于现场施工需要拆除,高速公路管理处要求新道路完成后需要恢复原隔离栅,共计拆除后新建隔离栅286.46m, 核增约2.66万元。

9K0+000-K0+286.464右侧树木,现场施工时需要砍伐,树木平均直径约40~60cm,约194颗,核增约3.88万元。

设计补充部分共计核增约69.85万元。

二、设计变更部分

1、高速连接线新老路基衔接处,根据原高速连接线竣工图资料,原高速连接线边坡部位未进行软基处理,现场实际施工时开挖后发现原高速连接线边坡部位未进行软基处理,为更好确保新旧老路不均匀因沉降带来的质量隐患,在原有老路边坡处增加2排砂桩,共计63030m长沙桩,核增约65.24万元。

2、本项目于20186月完成施工图设计,高速公路福州管理公司于201812月对高速连接线进行了改造,在高速收费站出口左侧新建一座挡土墙及一个收费站交通标志,本次道路拓宽改造需破除。高速公路福州管理公司要求这部分破除新建的道路约60米,左侧增加砼挡土墙,挡墙设置考虑基础处理,同时增设高速公路收费站指示标志。共计核增拆除挡墙204立方米,拆除标志牌1个,新建挡土墙425.64立方米,挡墙底需抛石处理328.68立方米,核增约31.14万元(此核增项目为高速公司要求,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可不做此增项,但需县政府协调高速公司不作此要求)

3、本项目于20186月完成施工图设计,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于201812月对高速连接线进行了改造,收费站出口右侧,高速新建长约82米、宽60cm*90cm砼排水沟+1.2*0.2迷盖板,需要液压搞头破除73.8m3, 核增约7.18万元。

4、污水管道横穿老路,需要破除原有老路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经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沟通,污水管道更改为拉管施工,且由于本项目与中央大道二期交叉口由于中央大道二期征地问题难以解决,需对中央大道二期侧交叉口进行甩项,污水管道工程数量核减,原污水施工招标价格为33.20万元,改为拉管后且工程数量进行核减后造价约为25.18万元,核减约8.02万元。

设计变更部分共计核增约95.54万元。

三、设计甩项部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处于中央大道二期连接交叉口部分工程量,不在本次项目用地红线之内。该工程部分用地原由中央大道二期项目进行整体用地报批,由于现未完成用地报批,建议对该部分工程量仅保留机动车道路拓宽部分工程内容,其他部分工程量进行甩项,共计核减约250.36万元。(附:设计甩项变更图纸)

综上所述,本次设计补充、设计变更及设计甩项部分共计核减约84.97万元(具体金额以审计后为准)。

专此报告

附件:《平面设计图》

 

 

琯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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