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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904-3000-2019-00116 文号 琯政〔2019〕127号
发布机构 琯头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7
标题 琯头镇关于要求协调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根据6月4号县领导赴琯头镇协调琯头镇近期重点项目会议精神,县委周书记委托县委陈钦常委就会议未议定的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协调,现将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1 . 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问题。镇区农贸市场旧城区改造因容积率降低原址新建住宅面积不足以安置,建议核实不足部分面积结合拆迁建设成本核定需异地安置的建筑面积,并提供中央大道与开放西路西北角地块,其中: ① 24.1亩作为农贸市场拆迁安置和琯头中心小学门口教师宿舍危旧房改造安置使用。
索 引 号 FZ09904-3000-2019-00116
文号 琯政〔2019〕127号
发布机构 琯头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琯头镇关于要求协调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
内容概述 连江县人民政府:根据6月4号县领导赴琯头镇协调琯头镇近期重点项目会议精神,县委周书记委托县委陈钦常委就会议未议定的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协调,现将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1 . 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问题。镇区农贸市场旧城区改造因容积率降低原址新建住宅面积不足以安置,建议核实不足部分面积结合拆迁建设成本核定需异地安置的建筑面积,并提供中央大道与开放西路西北角地块,其中: ① 24.1亩作为农贸市场拆迁安置和琯头中心小学门口教师宿舍危旧房改造安置使用。

琯头镇关于要求协调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9-06-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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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6月4号县领导赴琯头镇协调琯头镇近期重点项目会议精神,县委周书记委托县委陈钦常委就会议未议定的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协调,现将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1.琯头农贸市场片区棚屋区改造安置补偿问题。镇区农贸市场旧城区改造因容积率降低原址新建住宅面积不足以安置,建议核实不足部分面积结合拆迁建设成本核定需异地安置的建筑面积,并提供中央大道与开放西路西北角地块,其中:①24.1亩作为农贸市场拆迁安置和琯头中心小学门口教师宿舍危旧房改造安置使用;②30亩用于畅元企业总部用地;③因征收拱屿村用于建设企业总部和拆迁安置地而需提供5.4亩土地作为拱屿村预留地。上述三个地块总计59.5亩一并按规定程序启动开发项目,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2.琯头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问题。请求县政府同意将角斗城地块调整并划拨作为琯头卫生院医养结合用地,由县土发中心予以评估收储 

  3.青芝山旅游商贸中心地块挂拍问题。青芝旅游商贸中心90.46亩地块因涉及收储成本,土地使用年限变更,以及商业产权是否分割等疑难问题建议提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4.下塘第三农贸市场地块收储挂拍问题。下塘农贸市场用地14亩因涉及下塘村因当时资金及征收等原因委托该村村民陈灼官等人实施土地及房屋征收,该部分征收费用如何核定问题,建议将由下塘村委会自行发生的包括土地报批,围墙,填方等费用先行确认,其他费用扣除现行征收补偿标准每亩4.3万元以及房屋补偿后,超出部分由琯头镇、下塘村及原开发商协调解决,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5.琯头自来水厂新厂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琯头自来水新厂选址地位于镇区西侧原高铁临时弃渣场及周边场地,总用地面积为45亩,其中一期用地为27.5亩,目前租用给福州景观绿化有限公司使用,经测算搬迁补偿款约为123万元。且上述原高铁临时弃渣场27.5亩用地,虽然已按当时征地标准拨付了相应征地款,但由于当时未完全履行征地手续,现仍需要秦川村配合补齐相关手续,现秦川村提出要求,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补足差额(原标准为2.6万元/亩,现为4万元/亩)。请求县财政对需搬迁补偿款123万元由予以拨补,并将该地块收储后划拨给我镇用于新水厂建设,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妥否,请示复 

  琯头镇人民政府  

                            2019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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