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03-2500-2021-00433 | 文号 | 江委〔2021〕2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共江南镇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 标题 | 江南镇关于印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镇直各单位: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肇事肇祸病人“及时治、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的目标。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村(居)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照管”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 ? ? ? ? ? ?各?村(社区)书记、综治协管员. | ||
| 索 引 号 | FZ09903-2500-2021-00433 | ||
| 文号 | 江委〔2021〕242号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江南镇委员会 | ||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江南镇关于印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镇直各单位: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肇事肇祸病人“及时治、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的目标。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村(居)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照管”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 ? ? ? ? ? ?各?村(社区)书记、综治协管员. | ||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肇事肇祸病人“及时治、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的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的通知》(连公综【2021】164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镇党委统一部署,在镇综治办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项目带动、救助到位、管理得当,处置有力、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村(居)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照管”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由镇党委书记蒋书豪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林建斌任副组长,卫生院、派出所,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江南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明确分工,整合资源,协调行动,会聚工作合力,形成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公室,由张金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四、具体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由各村(居)牵头组织,派出所、卫生院对辖区范围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登记备案,纳入管控视线。
(二)落实管控帮扶。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认真落实“四个一”管控措施。按照“一名村医、一名民警、一名村(居)干部、一名监护人”的要求,逐人建立管控小组,落实责任人,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确保管控服务到位。
(三)做好稳控管理。对病情较重或有危及社会安全倾向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或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看管;对已出现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将病人进行强制治疗。
(四)纳入网格巡查。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情况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范畴,实时掌握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并将人员信息和走访情况及时录入网格化平台系统。
(五)落实救治政策。经排查未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由所在镇、村(社区)动员其参保,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关于印发《连江县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综治办〔2016〕18号)要求,对在家居住患者,由乡镇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施有奖监护,将救治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为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法操作,共享信息。各村(居)、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各村(居)承担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理职责,各村(居)书记为本辖区主要责任人、村(居)综治协管员为第一责任人;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好重点人员监管、维稳措施;卫生部门落实好救治措施。对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漏管失控、酿成事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江南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祸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2.肇事肇祸等严重祸精神障碍患者似诊断评估名单
中共江南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江南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书豪(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钰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建斌(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尤慧青(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魏 磊(副镇长)
邱凌海(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桂朝明(镇党委委员、江南派出所所长)
于向东(司法所所长)
黄燕滨(江南卫生院院长)
各 村(社区)书记、综治协管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