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15-2500-2020-00032 | 文号 | 坑政[2020]89号 |
| 发布机构 | 坑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 标题 | 坑园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为扎实推进疫情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市道安办《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榕道安办〔 2020 〕 16号) 、 《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 ||
| 索 引 号 | FZ09915-2500-2020-00032 | ||
| 文号 | 坑政[2020]89号 | ||
| 发布机构 | 坑园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坑园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
| 内容概述 |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为扎实推进疫情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市道安办《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榕道安办〔 2020 〕 16号) 、 《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 ||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疫情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市道安办《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榕道安办〔2020〕16号)、《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及校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坑园服务。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对大排査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一是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事故总量大的村庄,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二是以案分析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制定“一村一策”“一路一策”。三是加大督查督办指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防护到位,全面解决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一货”及校车重点车辆等易发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一是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交通运输,坑园派出所、安办、国土所、村建站等部门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落实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推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防疲劳驾驶及右转盲区监控功能装置,营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突出围绕严防“病车、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一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成教办、安办、道安办等部门全面排查“两客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二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等部门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一是排查治理隐患路,督促开展农村、县城区及普通公路隐患排查,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一一5处道路隐患路段整治,持续加强对急弯陡被,临水临崖路段及农村小水果、池塘周边路段的隐患排查,推动疏港公路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二是协助县交通局排查治理公路隧道。三是排查治理农村道安设施。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等部门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二是成教办、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道安办等单位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村建站要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闻禁行等违法行为,四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要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五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农机站要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遢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六是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要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一是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二是组织好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教育,全面推广应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入生产生活场景。三是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认真开展劝导工作日志、隐患排查、![]()
宣传教育、采集和告知推送、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数据采集等工作。四是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要主动协调坑园派出所、坑园交警中队、镇道安办、村建站、成教办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凤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村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实时报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至镇道安办。联系人:江毅,联系电话18750760096。
坑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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