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15-2500-2024-00029 | 文号 | 坑政〔2024〕188号 |
| 发布机构 | 坑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坑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季度“积分制”督导情况的通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坑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季度“积分制”督导情况的通报 | ||
| 索 引 号 | FZ09915-2500-2024-00029 | ||
| 文号 | 坑政〔2024〕188号 | ||
| 发布机构 | 坑园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坑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季度“积分制”督导情况的通报 | ||
| 内容概述 | 坑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季度“积分制”督导情况的通报 | ||
各村:
根据《坑园镇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镇人居办对各试点村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开展了第三季度督导。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大多数村能够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村民参与度较高,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在第三季度的“积分制”督导中,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严格执行“积分制”工作方案,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积分制执行情况
(一)督导考核组现场督查情况。截至9月12日,根据考核组对试点村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各试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推进的情况。试点村“积分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村:下屿村、象纬村,村书记较为重视,已制定积分制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公示、上报制度,已设立积分超市和可回收垃圾兑换点,并已落实积分兑换机制;整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垃圾处理费缴交入账情况。截至2024年9月12日,全镇8个村缴交率依次为:下园村(100%)、坑园村(73%)、下屿村(73%)、象纬村(73%)、颜岐村(73%)、屿头村(73%)、红下村(73%)、前屿村(73%)。
(三)垃圾处理费申请市级财政奖补行政村覆盖率。第三季度,全镇8个村覆盖率均达到100%。
(四)第三季度积分兑换情况。8个试点村第三季度市平台积分填报和积分兑换9月8日已全部填报完成。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宣传报道,9月10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现场会在下屿村召开。
三、存在问题
(一)“积分制”试点村的个别群众参与度还不够,在提高环境卫生、村庄清洁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可回收垃圾站兑换少。
(二)农户积分考评系统进度缓慢。
(三)个别村对“积分制”的宣传不够深入,村民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红黑榜考评未能及时按月公示积分并组织兑换活动,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并要加强指导,特别是红黑榜评选及时公示。
(二)对于在“积分制”工作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村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走访入户、村广播宣传等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积分制”工作带来的积极意义,强化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做好自身及周边环境卫生,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要总结经验,促进经验交流,鼓励各村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共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五、总结
通过第三季度的“积分制”督导,我们深刻认识到“积分制”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积分制”成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工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坑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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