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0-00032 | 文号 | 潘政〔2020〕91号 |
| 发布机构 | 潘渡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6-22 |
| 标题 | 潘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用地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你村《关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建房用地请示》收悉。 | ||
|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0-00032 | ||
| 文号 | 潘政〔2020〕91号 | ||
| 发布机构 | 潘渡乡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0-06-2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潘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用地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你村《关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建房用地请示》收悉。 | ||
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建房用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建房用地总面积为24577平方米(合36.87亩),该用地(24577平方米)已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地[2011]122号)文批准,同意该地块作为坡西村港里自然村134户安置房建房用地使用。用地面积、土地坐落、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审批附表,具体用地户名单附后。
二、本用地只能用于坡西村港里自然村安置房建设使用,不得变相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三、在批准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应当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潘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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