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
吴文华(1521—1598),字子彬,号小江,晚更号容所。明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历任南京兵部主事,湖广按察司佥事、领提学道,任四川参政,广西督学,山东参政,晋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河南布政使,两广总督,南京工部、兵部尚书等职。历任台阁,屡出封彊,功勋卓著,颇得史誉。告老返乡后,吴文华在连江闲居10年间,平息纠纷,修桥浚河,建含光塔,兴修学宫等造福桑梓。作为嘉靖、隆庆、万历年间的明代三朝元老邑之名贤吴文华,1598年病逝于家乡连江,卒后钦赐祭葬于连江县城西关外光临里宝溪山(今潘渡乡宝溪村),谥“襄惠”,赠太子少保,深得后人的追崇和敬仰。
宝溪尚书墓,又称吴文华墓。墓坐西南向东北,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墓冢花岗岩条石叠砌,场面广阔,规模宏伟,神道两旁,按制罗列翁仲暨马、羊、虎、烛,墓道前树牌坊一座,上刻“明钦赐祭葬,清奉旨重修”,极为殊荣,在文革十年浩劫里,遭受破坏。改革开放以来,县政府非常重视,1985年11月成立了连江县明吴尚书墓整修小组,通过拨款补助和吴氏宗亲捐赠方式,稍事重修,基本恢复原状。1986年12月,县政府将“吴尚书墓”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2013]9号)文件,将“宝溪尚书墓”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宝溪尚书墓自1986年稍事维修以来,已经30多年缺乏修缮保护。墓、墓前及神道,由于年久失修,加上乡村的新农村建设和路网改造等,对墓地的间接影响和地基的沉降,使墓冢两侧的墓墙出现倾斜裂缝,墓道出现部分坍塌;神道上由于没有完全整修,当地农民在此种了农作物和放置杂物、圈养家禽等,显得杂乱,杂草丛生,神道旁的翁仲及神兽受腐蚀。
根据《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现就修缮宝溪尚书墓建议如下:
一、对墓冢两侧的墓墙出现倾斜裂缝进行修补,墓道出现部分坍塌进行地基加固。该项初步预算约为10万元。
二、对神道两旁的翁仲和神兽进行保护性清洗。
三、对神道及墓地保护范围内对农作物和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
通过对古陵(墓)园进行改造升级,将成为连江人文旅游景点,展现连江人杰地灵的历史精华。特具文恳请县政府协调县文体旅局对宝溪尚书墓开展修缮工作。
妥否,请示复
(联系人:梅明良 联系电话:13960878079)
潘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