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1-00013 | 文号 | 潘政〔2021〕29号 |
| 发布机构 | 潘渡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
| 标题 | 潘渡镇二〇二一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为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镇村(居)两级同时建立领导机构,上下配合,加强协调,形成严密的组织网络,镇同时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巡逻队、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三)组建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原则,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 6 )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进行森林防火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 | ||
|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1-00013 | ||
| 文号 | 潘政〔2021〕29号 | ||
| 发布机构 | 潘渡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潘渡镇二〇二一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为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镇村(居)两级同时建立领导机构,上下配合,加强协调,形成严密的组织网络,镇同时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巡逻队、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三)组建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原则,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 6 )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进行森林防火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 | ||
为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密组织、精心部署,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村(居)、落实到人。镇村(居)两级同时建立领导机构,上下配合,加强协调,形成严密的组织网络,镇同时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巡逻队、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调整
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其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俞海青(镇 长)
常务副指挥:林 杰(副镇长)
聂能勇(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荣东(镇人大主席)
赵 章(主任科员)
吴存进(镇政工副书记)
张道连(镇综治副书记)
兰林平(镇纪委书记)
刘国微(镇组织委员)
滕天霖(镇宣传委员)
洪必荣(镇人武部长)
梅明良(副镇长)
赵善宏(副主任科员)
陈美清(司法所所长)
张新国(副主任科员)
吴 觎(派出所所长)
苏文斌(卫生院院长)
邵宇新(党政办负责人)
余路远(林业站负责人)
林宜远(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魏守杰(安办负责人)
郑逸惜(林业站干事)
陈国水(高岳村支部书记)
陈锦申(高岳村村委主任)
陈金伙(塘坂村支部书记)
赖和平(塘坂村村委主任)
郑其平(坡西村支部书记)
赖中兴(坡西村村委主任)
赵秀林(仁山村支部书记)
赵 响(仁山村村委主任)
兰利涛(东雁村支部书记)
王学顶(东雁村村委主任)
雷国忠(溪利村支部书记)
雷永兴(溪利村村委主任)
兰章明(兰山村支部书记)
兰金泉(兰山村村委主任)
颜坤标(贵安村支部书记)
冯 星(潘渡村支部书记)
唐春俤(潘渡村村委主任)
余超武(陀市村支部书记)
余友雄(陀市村村委主任)
林依平(朱步村支部书记)
陈文棋(朱步村村委主任)
赵华源(贵安新天地社区支部书记)
陈胜华(贵安新天地社区居委主任)
林文华(贵泉社区支部书记)
(二)组建镇森林防火巡逻队:为了保护和开展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保持生态平衡,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巡逻队:
队 长:林 杰、聂能勇
成 员:雷存华、陈美清、余路远、庄淑勋、魏裕康、林宜远、林盛灿、张秀冲、林为文、林 曦、何德乐、林奇光、陈 忠、刘桂英、倪 辉、胡林莹
(三)组建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原则,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潘渡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队(贵安村、贵新社区、仁丰社区、新雁社区、贵泉社区、溪利村)
队 长:赵 章、程庆辉、赵善宏、张新国
副队长:林奇光、庄淑勋、林宜远、刘桂英
成 员:郑 崧、林岩青、魏裕康、胡年德、施温倩、黄艾华、邱景燕、余路远、叶雨欣、林宝富、颜坤标、林文华、赵华源、陈胜华
第二队(潘渡村、陀市村、朱步村、兰山村)
队 长:吴存进、刘国微、梅明良、滕天霖
副队长:林为文、张秀冲、胡林莹、倪 辉
成 员:林 岚、叶静逸、张 婷、胡林莹、陈锦绣、刘用文、王 飞、林倩怡、陈 准、兰碧钰、郑逸惜、张丽、冯 星、唐春俤、余超武、余友雄、林依平、陈文棋、兰章明、兰金泉
第三队(仁山村、坡西村、东雁村、高岳村、塘坂村)
队 长:张道连、兰林平
副队长:林 曦、林 杰、陈 忠、雷存华、陈美清
成 员:孙 姬、陈 健、何德乐、陈存明、张 欣、王 芳、林丽君、魏守杰、柯友道、吴倩影、钟达财、吴铭鑫、陈国水、陈锦申、陈金伙、赖和平、郑其平、赖中兴、赵秀林、赵 响、兰利涛、王学顶
同时下设办公室,林杰任主任(兼),工作人员:余路远、郑逸惜、魏守杰。
各村成立相应的组成人员,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两委干部、护林员为成员。同时建立镇村两级联系联络制度,指派聂能勇同志为镇村森林防火联络员,村以分管林业人员为联络员。
二、镇村森林防火职责
1、镇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是:
(1)检查、督促、协调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2)拟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建设、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3)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生产生活基地建设;
(4)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森林防火措施,协调、组织、指挥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5)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
(6)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进行森林防火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参与界定森林火灾事故责任,提出有关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的行政处罚建议。
2、镇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森林防火,根据情况布置防火措施。
(2)负责防火安全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搞好工作。
(3)负责防火队伍、物资、机械、经费的落实。
(4)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和扑救的组织工作处理有关事宜。
(5)利用广播、宣传栏等搞好防火宣传。
3、镇村森林防火联络员的职责:
(1)为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必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及制度;
(2)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深入村、组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且作好会议记录及签到工作,掌握各村、单位的防火工作动态,随时向领导提供真实情况;
(3)组织村民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用火行为;
(4)做好巡山护林工作,强化火源管理;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镇属各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受害面积;
(6)各村、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在森林防火工作期间,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证畅通,绝不允许关机。
三、防范措施
1、落实包村、包山、包户责任制。包村干部全面负责所包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帮助村落实防火措施,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制订扑火预备方案。包村工作纳入干部责任制进行考核,工作成效与年终奖金挂钩。工作不落实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村两委干部按人包山头、具体包干办法由各村视情况制订。包户工作由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党团员等共同分工负责,各村的防火工作按年初与镇签订责任状内容实行奖惩。
2、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制度,森林防火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山上用火“十不准”规定》,各村要配备专职护林员。加强巡逻绝不准火种靠近山场,坚决禁止一切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活动,痴呆、精神病人由监护人严格看管,绝不准私自外出,绝不准小孩玩火,各村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时候村委会都不能出现人员空档。
3、在节日和禁火令期间重点山头实行戒严,戒严期间各主要的路口各村要指定护林员把守。任何人都不准带火种上山,并停止山上用火审批靠近山头的稻草要在安全的时间、条件下,经镇防火办审批并派出专人监督后由各村统一处理。
4、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度《村民防火公约》分发各家各户,布置醒目的森林防火标语。各村的广播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宣传,1000人口以上的村晚上都要实行“打更”制度,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地搞好配合,切实保证每一个群众的防火意识真正得到加强。
5、认真检查,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村的防火工作由镇包村干部每15天进行一次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镇森防领导小组汇报。
四、应急方案
1、扑救队伍,决定组成三个层次的扑火应急力量:一是以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分队50人,一旦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各个单位的应急队员按规定的联络方法快速组成突击队30人,一旦发现火情直接赶赴现场。三是防灾减灾队的力量,在遇到大的火灾时,请求防灾减灾队支援。
2、扑火指挥出现火灾时,由镇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直接指挥,并根据火情确定救火方案。不管是哪一个村、哪一个地方出现火灾。只要一接到扑火通知,各村的救火力量都要服从调动,按时赶到,决不许隔岸观火。
3、后勤保障。发生火灾的有关村、场要负责扑火人员的荼水、点心供应工作,同时视情况准备好车辆。
4、物资准备,镇林业站平时要准备扑火工具和灭火弹以及柴刀、盐巴、水壶。
5、信息传递,火灾发生的地点由所在村在20分钟内负责报告,镇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6、救火培训,为了保证扑火效率和救火人员安全,镇不定期举办2—3次扑火知识培训,同时进行人员集中、工具使用等项目的演练。
7、注意事项:救火时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不准年老体弱者、没有扑火能力的妇女、儿童到火场。
五、灾后处理事项:
(一)火案查处:
1、火场的治安管理和案件的查处由林业公安负责。当地镇(镇)政府派员配合,调查案情,依法惩处。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火场鉴定与处罚:火烧现场本着实事求是、真实、客观鉴定,坚决反对互相推卸责任。起火点明确的,其过火面积和受害面积按起火点所在镇(镇)统计,起火点不明确的,按各自辖区统计。
3、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局、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到火场实地勘察鉴定,写出简报和勾画图案,计算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依法惩处肇事者。
(二)火场林木处理与补植:
火烧林木未经技术鉴定不得采伐。所在村要派员看守山场,防止群众进山哄砍。火烧木的采伐由林权单位(所在村、林场)提出采伐申请,上报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火烧迹地应于翌年完成造林。林木费、种植费由肇事者个人负责。
(三)善后处置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县林业局、民政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有关事项。
以上方案认真贯彻实施。
潘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