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4-00120 | 文号 | 潘政〔2024〕132号 |
| 发布机构 | 潘渡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
| 标题 | 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潘渡镇物业公共 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的要求,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针对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追责问责。 | ||
| 索 引 号 | FZ09909-2500-2024-00120 | ||
| 文号 | 潘政〔2024〕132号 | ||
| 发布机构 | 潘渡乡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潘渡镇物业公共 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的要求,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针对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追责问责。 | ||
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的要求,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依据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江县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连建[2024]246号),结合我镇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我镇制定了《潘渡镇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潘渡镇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潘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潘渡镇关于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的要求,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依据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江县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8月-10月开展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结合潘渡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8月-10月,开展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攻坚行动,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公共收 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整治范围
潘渡镇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均纳入“点题整治” 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 情况;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二)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 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三)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 规范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不明晰、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
重点整治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 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即日起-8月23日)
召集社区、物业迅速对“点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二)摸排阶段(8月24日-8月31日)
1、社区要全面摸排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底数(已备案、未备案的物业小区都应全部纳入“点题整治”范围)。
2、落实开展公共空间摸排工作,8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共空间摸排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
(三)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
按照即查即改的工作原则,对摸排中形成的问题清单,严格按方案规定的整改期限整改到位,并落实销号管理。
(四)验收阶段(9月16日-10月底)
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不少于10%的物业小区,形成验收报告。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工作专班, 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强化部门协作,开展排查整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一个部门。
(二)压实各方责任。 整治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定期会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通报进展,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用足整治措施。 一是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专项督导组,狠抓落实,督促整改。二是加强问责问效。针对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追责问责。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和群众重复投诉率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馈至物业主管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对“点题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省厅统一模板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细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海报、广播、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手机 短信、梯视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督促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提升群众知晓率。曝光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增强整治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实现“整 治规范、提升服务”的社会效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