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08-2500-2024-00001 | 文号 | 沧政〔2024〕6号 |
| 发布机构 | 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09908-2500-2024-00001 | ||
| 文号 | 沧政〔2024〕6号 | ||
| 发布机构 | 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单位:
根据县道安办《2024年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连道安办〔2024〕7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任务,制定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企业及违法,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六大提升行动”,集中消除“病人”“病车”“黑企业”等隐患,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实现年内全乡道路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开展道安组织体系提升行动
1.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每季度党委会,研议道安具体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按照“乡镇级不少于3人标准”建立道安办实体化、专职化运行机制,加强道安工作人员力量建设,规范完善农村“两站两员”运行机制,提高上岗率、管事率。常态化开展年度道路隐患整治计划,按往年资金补助比例划拨道路隐患整治专项资金,落实道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实施各级财政保障、社会各界支持、企业个人捐赠等多元资金筹措模式,推动各单位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协调”道安组织工作格局。
2.完善落实道安责任体系。落实《小沧畲族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村级道安办工作规则,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干部到岗制度,辖区道路发生致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在接报后,应当根据对应情形到达现场。乡道安办定期开展帮扶指导,建立会商机制,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的工作思路,帮助村居剖析问题根源和症结,指导督促村居科学部署和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辖区村委员会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职责,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道安考核通报机制。制定细化全乡道安工作评估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考核评价,并推动道安重点工作纳入绩效、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考评体系。联合乡效能办对道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工作进度缓慢、落实不利的村居及职能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工作细则》,运用专项督导、重点通报、督办约谈、提(警)示函等方式,督促事故预防重点村居以及有关职能单位加强综合治理。对各村居各职能单位工作不落实、进度推进缓慢的,将予以批评通报或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源头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三、开展车辆源头治理提升行动
1.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管。督促道路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两客一危”、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
2.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及销售车辆源头监管。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管,把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销售质量关。
3.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杜绝已进入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车辆违规回流社会。加强机动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双随机”检查方式,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回收证明、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销售拼装车等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
4.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健全“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动态清零数据不一致车辆,全面落实核查整改。推进酒驾醉驾、货车、农村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两轮车”“三轮车”“面包车”等综合治理,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营运车辆发生亡人事故的,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第114条等有关规定处罚,用好用活危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等法条、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拖拉机源头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减少全乡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存量,年内实现全市清零目标;加强注册登记和技术检验环节的源头管理,推动出台重点区域禁行或限行措施,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开展外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摸排整治;加强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专题警示教育。
6.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动态监管行为;每季度应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研判一次辖区车辆运行动态,精准排查工程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长期未上线且有行驶轨迹记录的异常情况,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发挥已建成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作用,精准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7.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指导各村居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发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渣土车及其驾驶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部门协调共治提升行动
1.完善落实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六项机制》《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高速集团建立高速公路保安全畅通应急“5+N”联动工作机制》等协同共治机制,按照依法履职、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协同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原则,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事故预防工作合力。
2.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贯彻《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闽安委办〔2022〕73号文)要求,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道路运输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措施,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开展道路安全通行提升行动
1.推进道路疏堵保畅促安全。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查违治乱、保畅促安;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优化货车进城、停车管理等政策,提升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水平;加强在建道路及道路施工的规范管理和审批,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2.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和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开展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提升农村道路等级和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3.推进通向林场、库区道路安全防护。县林业局摸清我乡林场内部道路底数,开展林场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人货混装和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争取专项资金全面提升改造林区道路。县水利局摸清我乡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底数,加强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防止出现道路塌方或因防护设施缺失导致车辆坠水坠崖等情况。
4.推进科技赋能和应用。深化实施“雪亮工程”,推动乡乡道以及行政村主要路口设施共享共用,开展信息共享治理货车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试点工作;加大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推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及重要点位视频、卡口补充建设;推进农村道路科技装备应用,优化穿村过镇路段的交通组织,增设监测预警设施、物理隔离设施、照明设施等。在不违反保密规定下,共享车辆通行数据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资源,配合所在地高速交警提升行人、摩托车上高速智能化管控水平,探索建设高速公路防闯入预警系统,违法行为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要配合做好上门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1.健全重点隐患治理机制。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围绕“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列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43处重点隐患路段整治等工作落实,力争2024年上半年100%完成整治任务。推进在建道路、临水临崖、交叉路口等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排查高风险企业底数,组建多单位参与的联合督导工作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2.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试行)》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见附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由县道安办分发至各乡镇,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建立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每季度对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工作滞后的要予以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要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并视情联合县安办、县效能办限时督办整改。县、乡两级道安办要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经道安办主任签字审核,并层层上报。
3.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坚持台账管理、签字压责、挂账督办“三项措施”,推动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内容纳入季度考核指标,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四个过程”。市道安办适时联合市安办、市效能办、市平安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一律约谈涉事乡镇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实施宣传教育“四个一”基础工程。各村居、乡直单位、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做到:⑴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⑵一面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⑶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每半年对辖区群众、单位员工、学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⑷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选配工作负责、敢于担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学生群体安全教育。学校除做好“四个一”基础工程外,要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开展“小小交通安全宣讲员”活动。重要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前发放致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3.加强老年群体安全教育。各乡镇道安办组织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研判分析老年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提出预防建议,全面摸排辖区内老年人出行方式、范围、时间、频率等信息,精准掌握老年人交通出行安全指数。每月利用长者食堂这一阵地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教育。建立老年交通安全流动课堂,对居住在穿村过镇公路附近的老年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建立流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分超市,以积分兑换奖品,调动老年人参与积极性。积极动员各地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各乡镇道安办牵头,县民政局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⑴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内容包含主办方承诺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⑵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⑶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⑷在各红白喜事乐队(操办团队)中物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将交通安全宣传推文、视频、图片等在每一次活动人员集中时宣传、播放,每次活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按宣传次数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激发工作积极性。以上各类宣传教育所需资料、推文、图片、视频内容等由交警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道安办制成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或光盘后下发。
5.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农村“两违”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并通过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措施,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用足用好调度、通报、督办等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县道安成员单位要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具体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加强协作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心、住建、教育、应急局等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县道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对下指导检查,推动企业履好职、尽好责。对涉及面广、责任不清晰、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要组织专家专题调研指导。市道安办将适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
(三)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各乡直单位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乡镇道安办于1月25日前报工作方案和联络人(含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每月28日前报工作进展,6月10日、12月10日分别报半年、全年总结。其中各乡镇道安办每月28日前加报上月隐患排查整治数量汇总表(详见附件),典型经验做法即时报送。联系人:郑国权,联系电话:15980200450。
附件: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
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试行)
(2024年上半年)
一、排查参考标准
省道安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另行发文)。
二、时间安排
(一)自排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二)重点攻坚阶段(2月1日至4月30日)。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四)总结评估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五类重点人群。吸毒驾驶人:是否存在吸毒成瘾未戒除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隐患,存在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等隐患(县公安局牵头、司法局等道安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人:是否存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隐患,存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发病时驾驶机动车等隐患(县公安局、卫健局)。无证或丧失驾驶资格驾车人:是否存在无证仍驾驶机动车,丧失驾驶资格后仍驾驶机动车等隐患(县公安局)。重点违法驾驶人:存在有重点违法记录仍驾驶机动车等隐患(县公安局)。事故责任驾驶人:存在有责任事故记录仍驾驶机动车等隐患(县公安局)。
(二)六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是否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状态隐患,存在机动车在逾期未检验状态下上路行驶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逾期未报废机动车:是否存在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报废状态隐患,存在机动车在逾期未报废状态下上路行驶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已注销机动车:注销状态下上路行驶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非法改装机动车:是否存在上路后多次因非法改装被查处隐患,存在未被查获的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未经法定登记上路车辆: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登记的车辆有上路后被查获记录隐患,存在未被查获的未经法定登记机动车上路行驶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面包车、拖拉机:是否存在无牌、无证、假套牌、违法载人、超员载人等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
(三)六类重点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是否存在路侧安全净区不符合要求,路侧有障碍物,适应性不足的路侧护栏等隐患,存在视线诱导设施不完善、警示标志标牌缺失等隐患(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公路中心、林业局)。平面交叉口:是否存在视距不良,平面交叉角度不符合要求,交叉口坡度过大,交通信号灯缺失,交通标志标牌缺失、模糊、遮挡等隐患(县公安局、住建局、公路中心、交通运输局)。穿村过镇路段:是否存在交叉口间距过小,路侧开口过多等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通向寺庙道路、水利工程内部路、林场内部路:是否存在急弯陡坡、视线诱导设施缺失,临水警示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等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文体旅局、水利局、林业局)。在建道路:是否存在该封闭未封闭、该专人值守未值守、未在施工路段设置安全提示标志、诱导标志、警示标志等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体旅局、林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指挥部)。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是否存在浓雾、团雾发生日数明显高于其他路段,道路结冰日数或持续时间明显高于其他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低洼路段等隐患(县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林业局、连江公路中心)。
(四)五类重点企业。重点客货运企业:是否存在企业资质不符合原许可条件、无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人、无资质人员驾驶、无动态监管的运输车辆(具体为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客运和大型货运企业未推广应用视频监管平台,运输车辆(普货车辆除外)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车辆使用性质不一致等隐患存在名下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死亡事故记录,货运企业未推广应用视频监管平台,名下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注销后上路情形,驾驶企业名下车辆的驾驶人存在多次违法、事故、无证、准驾车型不符、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形等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否存在资质不符合原许可条件、无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人、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无动态监管的运输车辆,未推广应用视频监管平台,运输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车辆使用性质不一致等隐患,存在名下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死亡事故记录,名下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注销后上路情形,驾驶企业名下车辆的驾驶人存在多次违法、事故、无证、准驾车型不符、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形等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校车服务运营企业:是否存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未组织驾驶人及随车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校车未按路线行使等隐患,存在校车未配齐校车许可证、驾驶证、交强险、行驶证,存在未落实“每个座位一条安全带”、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灭火器等装备,存在校车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等(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程运输车辆(包括渣土运输、水泥搅拌运输、货源配载单位)、旅游包车、网约车等车辆运营管理单位: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提供运输服务的驾驶人存在多次违法、事故、无证、准驾车型不符、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形隐患。是否存在未推广应用视频监管平台,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无合法运输资质,或存在多次违法、死亡事故记录,或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注销后上路情形等隐患;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监控等设备,是否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县公安局、综合执法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驾校、卫星定位服务运营、机动车非机动车销售、机动车检验检验机构等交通参与企业:驾校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存在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等隐患;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是否落实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监控平台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实时上传,承担第三方监控服务的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委托监控协议,是否存在未对委托监控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将平台报警情况及时移交企业处置等隐患;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导致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等隐患;销售企业(点)存在销售非法、改装、拼装及不合法不合规车辆等隐患;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等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精准分类排查。推动制定本地区的涵盖人、车、路、企等要素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指南,解决部门间排查标准不一致、隐患认定结果有争议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等措施,分类别、分部门、分单位组织有关业务骨干、专家,到基层一线、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开展排查。
(二)落实整改责任。排查过程中要认真填报人、车、路、企排查台账表格(附件1、2),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排查底数清、情况明。根据隐患类型和整改周期,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整改机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交整改建议函,并层层签订整改承诺书(附件3),落实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研判通报。要建立落实每月、每季度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研判会商机制,定期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工作进展,解决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月各有关道安成员单位向县道安办报送工作情况,县乡两级道安办至少召开1次研判会商会议;每季度,县道安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排查整治结束后,专题通报工作情况。
(四)打通共享渠道。加强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强化分析研判应用,共享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事故深度调查,对涉及企业、道路、安全设施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分析查找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推动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倒逼隐患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五)强化警示曝光。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法事故案例,采取线上线下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新闻媒介等予以警示曝光,组织人员进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社区、农村开展面对面宣教,分析原因、讲明危害,普及避险及安全常识对发现重点运输企业未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及驾驶人安全教育的,特别是对于风险高、隐患多的运输企业,要通过联合约谈、召开警示大会、曝光警示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精准督导检查模式,通过分析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等业务数据,提前确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乡镇、道路和企业等,精准开展“点对点”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活动。每个阶段县道安办将组织县道安成员单位或下级道安办开展交叉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未量化或者存在排查虚报瞒报的,要专项督办督导。县市道安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七)精准评估提升。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作用,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和重点隐患路段进行针对性的专项评估,落实闭环管理。通过邀请专家、聘请第三方评估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结束前,市道安办将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开展一次精准评估提升,推动找准找全应查未查、应改未改和整改不彻底隐患。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数量汇总表
2.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承诺书
附件1-1
连江县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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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乡镇 |
五类重点人群 |
六类重点车辆 |
六类重点路段 |
五类重点企业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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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驾驶人 |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 人 |
无证或丧失驾驶资格驾车人 |
重点违法驾驶人 |
事故责任驾驶人 |
逾期未检验机动车 |
逾期未报机动车 |
已注销机动车 |
非法改装机动车 |
未经法定登记上路车辆 |
三轮、四轮车 |
临水临 崖、急弯 陡坡路段 |
平面交叉口 |
穿村过镇路段 |
通向寺庙、水利工程内部、林场内部道路 |
在建道路 |
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
重点客货运企业 |
危化品运输企业 |
校车服务运营企业 |
工程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网约车等车辆运营管理单位 |
驾校、卫星定位服务运营、机动车非机动车销售等交通参与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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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 |
Xx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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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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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数量汇总表
2024年月
单位:填表人及联系方式:审核人:
|
五类重点人群篇 |
隐患类型 |
隐患问题 |
当月排查数量 |
累计 排查 数量 |
当月整改数量 |
累计整改数量 |
限期整改数量 |
|
|
1 |
吸毒驾驶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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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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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证或丧失驾驶资格驾车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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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点违法驾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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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事故责任驾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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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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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重点车辆 |
1 |
逾期未检验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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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逾期未报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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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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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注销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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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非法改装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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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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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未经法定登记上路车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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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6 |
三轮、四轮车、面包车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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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重点路段 |
1 |
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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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面交叉口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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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穿村过镇路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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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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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通向寺庙、水利工程内部、林场内部道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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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在建道路 |
|
|
|
|
|
|
|
|
6 |
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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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类重点企业五类重点企业 |
1 |
重点客货运企业 |
|
|
|
|
|
|
|
2 |
危化品运输企业 |
|
|
|
|
|
|
|
|
3 |
校车服务运营企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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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工程运输车辆(具体为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重型载货汽车)、租赁车辆、旅游包车、网约车等车辆使用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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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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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驾校、卫星定位服务运营、机动车非机动车销售、机动车检验机构等交通参与企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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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连江县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 号 |
隐患位置 |
公路等级 |
隐患类型 |
隐患 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例:G104,104KM+500M |
A |
1 |
1.1 |
降低遮挡植株高度 |
2023 年6月30 日 |
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安局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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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
|
|
|
|
|
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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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
|
|
|
|
|
|
|
备 注 |
公路等级:G国道,S省道,X 县道,Y乡道,C 农村公路;隐患类型:1为平面交叉口类,2为穿村过镇路段类,3为临水临崖路段类,4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类,5为其他隐患路段类。隐患问题:1.1 视距不良,1.2平面交叉角度不符合要求,1.3交叉口坡度过大,1.4交通信号灯缺失,1.5交通标线缺失、不完整、不清晰,1.6交通标志缺失或遮挡,1.7交通渠化导流线不符合驾驶员心理预期,1.8交通诱导信息不成系统,1.9交通信号配时产生车流冲突,1.10大型公路交叉口采用信号周期短,车辆频繁制动、启动,车流连续性较差;2.1交叉口间距过小,2.2 路侧开口过多;3.1 路侧安全净区不符合要求,3.2 路侧有障碍物,3.3 未设置护栏,3.4 视线诱导设施不完善;4.1浓雾(能见度≤200米)、团雾发生日数明显高于其他路段的,4.2 道路结冰日数或持续时间明显高于其他路段的,4.3恶劣天气条件下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低洼路段等),4.4恶劣天气发生日数不高,但存在临水等环境,满足团雾产生条件的,4.5恶劣天气发生日数不高,但存在临水、背阴、桥梁、涵洞等环境满足冰(霜)冻等产生条件的;5.1 道路环境发生变化,不符合驾驶人心理逻辑,5.2防撞安全设施防撞能缓冲能力不足或刚性过强,5.3直线距离过长,长直容易超速路段,5.4 经常出现急刹车现象的国省道交叉口,路面刹车痕迹明显交叉口,5.5限速标志限速值设置混乱(如同一路段多种限速值、限速过高或过低等),5.6急弯路段,5.7陡坡路段,5.8 横断面突变路段,5.9弯坡组合路段。 |
||||||
附件2-2
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人员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隐患类型 |
隐患问题 |
准驾车型 |
从业单位及时间 |
联系方式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例: XXX |
3701····· |
B |
c |
A2 |
xxx 公司,2015年2月 |
185··· |
告知并注销驾驶证 |
2023年6月1日 |
xx县卫健局、公安局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隐患类型基数 |
有重点违法记录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数:;存在有责事故记录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数:。 |
|||||||||
|
备注 |
隐患类型:A为吸毒驾驶人,B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人,C为无证或失格驾车人员,D为重点违法驾驶人,E为事故责任驾驶人。隐患问题:a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c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d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e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f 为发病时驾驶机动车,g为无证仍驾驶机动车,h为丧失驾驶资格后仍驾驶机动车,i为有重点违法记录仍驾驶机动车且本月有3天以上道路行驶记录的,j为存在有责事故记录仍驾驶机动车且本月有3 天以上道路行驶记录的。 |
|||||||||
附件2-3
连江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辆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号 |
车号 |
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机动车所有人 |
隐患车辆识别码(VIN)/整车编码 |
隐患类型 |
隐患问题 |
隐患车型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部门 |
|
1 |
|
例:xxx 公司 |
|
D |
|
j |
责令限期恢复车辆原状 |
2023.6.20 |
xx 县工信局、公安局 |
|
2 |
|
例:张三 |
|
E |
|
q |
责令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
2023.7.20 |
xx 县公安局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隐患类型基数 |
存在逾期未检验状态机动车数:;存在逾期未报废状态机动车数:;存在已注销状态机动车数:;非法改装机动车;未经法定登记上路车辆。 |
||||||||
|
备注 |
隐患类型:A为逾期未检验机动车,B为逾期未报废机动车,C为已注销机动车,D为非法改装机动车,E未经法定登记上路车辆: 隐患车型:a为两客一危,b为营转非大客车,c为校车,d为重型货车(挂车),e为面包车,f 为七座以上小型客车,g为拖拉机运输机组,h为变型拖拉机,j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k为自卸货车,m为半挂车,n为轻型载货汽车,p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q为未经法定登记车辆(如农用三轮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车辆),r为其他车辆问题 |
||||||||
附件2-4
连江县道路交通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 号 |
点段位置 |
公路 类别 |
点段 划分 |
点段 类型 |
多发事故形态 |
隐患 类型 |
隐患 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例:S239,76KM+105M |
A |
点/段 |
ⅱ |
2 |
1 |
1.1 |
降低遮挡植株高度 |
2023年6月30日 |
XX 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安局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备 注 |
公路类别:A为一级公路,B为除一级公路外的其他公路;点段划分:点,段;点段类型:ⅰ一类点段;ⅱ二类点段;ⅲ三类点段;多发事故 形态:1为驶出路外或撞击护栏导致的交通事故,2为车辆正面相撞导致的事故,3为车辆追尾事故,4为发生在平面交叉口的事故,5为发生在各类接入口的事故,6为其它事故类型;隐患类型:1为平面交叉口类,2为穿村过镇路段类,3为临水临崖路段类,4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类,5为其他隐患路段类。隐患问题:1.1视距不良,1.2平面交叉角度不符合要求,1.3交叉口坡度过大,1.4交通信号灯缺失,1.5交通标线缺失、不完整、不清晰,1.6交通标志缺失或遮挡,1.7交通渠化导流线不符合驾驶员心理预期,1.8交通诱导信息不成系统,1.9交通信号配时产生车流冲突,1.10大型公路交叉口采用信号周期短,车辆频繁制动、启动,车流连续性较差;2.1交叉口间距过小,2.2路侧开口过多;3.1 路侧安全净区不符合要求,3.2路侧有障碍物,3.3 未设置护栏,3.4 视线诱导设施不完善;4.1浓雾(能见度≤200米)、团雾发生日数明显高于其他路段的,4.2 道路结冰日数或持续时间明显高于其他路段的,4.3恶劣天气条件下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低洼路段等),4.4 恶劣天气发生日数不高,但存在临水等环境,满足团雾产生条件的,4.5恶劣天气发生日数不高,但存在临水、背阴、桥梁、涵洞等环境满足冰(霜)冻等产生条件的;5.1 道路环境发生变化,不符合驾驶人心理逻辑,5.2防撞安全设施防撞能缓冲能力不足或刚性过强,5.3直线距离过长,长直容易超速路段,5.4经常出现急刹车现象的国省道交叉口,路面刹车痕迹明显交叉口,5.5限速标志限速值设置混乱(如同一路段多种限速值、限速过高或过低等),5.6急弯路段,5.7陡坡路段,5.8 横断面突变路段,5.9弯坡组合路段。 |
|||||||||
附件2-5
连江县危化品运输风险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 号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 资质 |
隐患 问题 |
问题描述 |
风险 等级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 单位 |
|
1 |
例:xxx 运输公司 |
A |
d |
运输车辆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
Ⅱ |
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
2023 年7月1 日 |
xx县 公安 局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备 注 |
企业资质:A为危化品运输,B综合;隐患问题:a为资质不全、无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人,b为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运输车辆,c为未使用视频监管平台,d为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e为名下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注销后上路情形,f 为名下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死亡事故记录,g为驾驶企业名下车辆的驾驶人存在多次违法、事故、无证、准驾车型不符、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形; 风险等级:Ⅰ为高风险等级,Ⅱ为中风险等级,Ⅲ为低风险等级。 |
|||||||
附件2-6
|
序号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 资质 |
隐患 问题 |
问题描述 |
风险等级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例:xxx物流公司 |
B |
e |
x年x月x日,号牌为xxxx的车辆未使用视频监管平台 |
Ⅰ |
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
2023 年7月20日 |
xx 县公安局、交通局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备注 |
企业资质:A客运,B货运,C综合;隐患问题:a为资质不全、无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人,b为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运输车辆,c为重点客运企业未使用视频监管平台,d为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e为重点货运企业未使用视频监管平台,f 近名下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死亡事故记录,g为名下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注销后上路情形,h为驾驶企业名下车辆的驾驶人存在多次违法、事故、无证、准驾车型不符、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形。风险等级:Ⅰ为高风险等级,Ⅱ为中风险等级,Ⅲ为低风险等级。 |
|||||||
连江县重点客货运风险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附件2-7
连江县其他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4年月
|
序 号 |
单位(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隐患问题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例:xxx单位 |
例:校车企业或驾校 |
|
|
|
2023 年6月20 日 |
xx 县交通运输局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备注 |
此表业企业类型:校车服务运营企业、工程运输车辆(包括渣土运输、水泥搅拌运输、货源配载单位)、旅游包车、网约车等车辆运营管理单位,驾驶、卫星定位服务运营、机动车非机动车销售等交通参与企业。 |
||||||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承诺书
为坚决贯彻省道安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
二、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
三、隐患排改包干到分管领导,落实到经办人员。
四、建立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
五、重大隐患要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
六、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书规定之处,自愿承担所有后果并接受相应处理结果。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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