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914-2500-2022-00015 | 文号 | 连筱政〔2022〕47号 |
| 发布机构 | 筱埕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 标题 | 筱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筱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09914-2500-2022-00015 | ||
| 文号 | 连筱政〔2022〕47号 | ||
| 发布机构 | 筱埕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筱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筱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不发生森林火灾。现将《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此页无正文)
筱埕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筱埕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清明期间,我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群众上山祭扫,暂停陵园(公墓)、骨灰楼堂、寺庙等场所祭扫,严禁在公共场所、林地焚烧冥币、纸钱、点香烛、烧香、燃放烟放爆竹等一切用火行为,采取镇村干部包路口、山头的方法,将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村、每个干部、每个山头地块,全力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组织领导
筱埕镇成立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临时指挥部,镇党委书记陈友继、镇长周磊任总指挥,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林胜,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景任常务副总指挥,各包村领导为副总指挥。在镇林业站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和保障工作,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并协助开展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指挥部下设路口管控和巡山组、扑火组、交通疏导组、督查巡逻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职责及分工如下。
1.路口管控和巡山组。4月5日上午7:00前,各包村领导带领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在各村坟山、墓葬集中区域、陵园(公墓)、骨灰楼堂等重要地段的进山路口实行交通管制,树立禁止上山祭扫公示牌,强化上山祭扫群众管控,做好上山祭扫群众劝返工作,同时加强对防火责任区区域的巡逻检查,辖区干警协助,各村包村人员安排如下:
筱埕村:林高峰、刘金群、陈 亮、廖敬荣、吴明光、林功捷(派出所干警,电话:13400509156)
大埕村:曾慎书、王 辉、颜姜华、李家勇、余东东(派出所干警,电话:13023810284)
定海村:林 燕、陈 晨、郑祥勇、林金标、曾霖炜、陈国滔、黄高添(派出所干警,电话:13720833560)
埕口村:陈甦、陈钧、林浩
逻回村:徐祥俤、吴 羽、刘昊轩
南山村:林智圣、王 瀚 尤 畅、派出所干警1名
东坪村:陈景、陈宋周、林承惠、林鸿飞、陈强(派出所干警,电话:13107933668)
官坞村:叶剑钗 、杨胜波、陈 静、林端棋、林世颖、林鸿斌(派出所干警,电话:13003897238)
蛎坞村:黄鸿明、陈 华、陈 春、陈超煌、曾伟(派出所干警,电话:18705051636)
蛤沙村:杜启干、陈承建、吴飞彪、蔡德巍、雷建国、邱宏光(派出所干警,电话:17305902737)
凤贵村:林卓超、林则铿、周旭 、陈武(派出所干警,电话:13609524888)
2.扑火组。各村应加强协调、配合,互相支援,当发现森林火情时,所在村迅速组织扑火人员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做好扑火工作。镇森防指挥部根据火情轻重,协调所在片区扑火组、机动应急组人员支援,共同做好扑火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片区扑火组:人员由定海、筱埕、南山、大埕、逻回、埕口等村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组成,根据镇森防指挥部命令,负责定海、筱埕、南山、大埕、逻回、埕口等村的森林火情扑火支援工作。
第二片区扑火组:人员由东坪、官坞、蛎坞、蛤沙、凤贵等村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组成,根据镇森防指挥部命令,负责东坪、官坞、蛎坞、蛤沙、凤贵等村的森林火情扑火支援工作。
机动应急组:由筱埕消防救援站和镇 8名城管队员组成。发现森林火情后,根据镇森防指挥部要求,迅速集中,配备专业扑火装备,赶到一线火场,开展扑火工作。
3.交通疏导组。当发生森林火情时,根据镇森防指要求,由筱埕派出所抽调相关警力做好火情地段路口车辆管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火灾现场人员警戒等任务。
4.督查巡逻组。由县乡村振兴工作筱埕指导组凌婷柳、陈美好、刘榕奇和镇政府林胜、包晨亮、贺敏等人员组成,对全镇重要林区实行不间断巡查,重点检查各村落实暂停清明祭扫和森林防火责任制以及值班人员到岗在位情况。
5.后勤保障组。负责森林防火有关物资的供应、保障,森林火情扑救车辆的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和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等工作。
组长:林达峰
成员:林玉雨、陈挻松、林木忠、陈芸菲、李舒、阮锦云、林瑾昭、张月燕、陈静(女)、王瑶、高帆、陈秋玉、曾星星、余雅婷、郑沁、陈碧爱、徐美玉、王梅兰、林星、曾发棋。
三、各村责任分工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本村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镇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细化制定好本村预案,建立10-15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并配备必要扑火装备,加强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定人定位定责。4月1日至4月6日清明期内,每天组织人员加大加强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逻力度,强化上山祭扫群众管控,及时查禁各种野外火源,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实行专人严看死守,杜绝火种进山,保证管住人、看住山、护住林、防住火,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村两委干部防火责任区分工如下:
1.筱埕村
徐发银、邱善涛防火责任区东山,林禧铃、杨友强防火责任区西山,黄吉修、黄世安防火责任区水坑里,陈一峰、邱艳云、李丽防火责任区罗源尾、鸡沃湾。
2.大埕村
陈宗斌、陈武密、陈武威防火责任区尖峰山至自来水厂,陈宗斌、陈梦莹防火责任区天源厂至马首湾,黄君梅、陈祖尤、陈建华防火责任区永宁寺至亭伯公,黄君梅、陈祖惠防火责任区墙丈至棋盘山。
3.定海村
高典防火责任区海潮寺山,赵世长防火责任区可门山,甘成章防火责任区田田里山(马尾鼻山)、烟台顶山,许福东防火责任区铁沙山,黄飞虎防火责任区双髻山,林旭防火责任区麂沃尾山、校场前山,刘用群防火责任区海军雷达站山(观察哨、炮口),许福寿防火责任区长沃里山,吴祥兴防火责任区双兜树山、校场后山。
4.埕口村
方彬、方美贞防火责任区后门上,林志、方则程防火责任区亭上。
5.逻回村
江铭福、江铭统、江文威、吴秀晶、江胜雕、苏加林防火责任区岭顶。
6.南山村
陈大庚、陈航、郑 芳防火责任区斜马、牛岱水库旧南山,李锋、林秀景、陈金用防火责任区对洋自然村。
7.东坪村
陈兴通、陈淑娟、陈济标防火责任区后鼻头至岭坪,兰华、陈济星、陈济强防火责任区岭坪至后门山,陈 强、邹忠新、陈秉津防火责任区后门山至公墓
8.官坞村
林 丹、汤国实、林承贵、林铸、林哲庄防火责任区犁头里、纪念堂、观音坑,林哲标、林忠、林杨、林建华防火责任区大哥坪、笔架山、洋头顶。
9.蛎坞村
郑自榕、王家佺、郑祥康防火责任区马楼山,余德机、余玉仙、陈家明、林家兴防火责任区古头山。
10.蛤沙村
魏文德、魏积波、李祥忠、魏义勇、魏积镇、魏湧云(护林员)防火责任区马坑里山头、当岗山头、蝴蝶岗山头、马顶山头、透岗山头等周边地区,郑友炳、魏善镇、魏积金、何龙、郑友邓防火责任区芦湾山头、大冒里山头、尖峰山头、牙头鼻山头、曾山峰山头等周边地区
11.凤贵村
卢圣煌、林传好、程云娟防火责任区岗门头至官坞山界,林传福、程爱兰防火责任区风洞至安海山界。
四、时间安排
根据清明节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4月1日-6日为清明节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值班时间,其中:4月5日清明节当日为重点时间,镇村干部值班时间为上午7:00至下午5:00。
五、宣传工作
(一)镇政府通过制作印发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倡仪、清明期间暂停线下祭扫公告、防火禁令和综治巡逻车流动播报清明节暂停线下祭扫公告和森林防火通告等形式加强宣传。
(二)清明节前,各村要通过张贴公告、村广播循环播报、入户宣传等形式,将我镇清明期间全面禁止群众上山祭扫,暂停陵园(公墓)、骨灰楼堂、寺庙等场所祭扫的决定和森林防火、禁火令通告向全体村民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智障、精神病人等重点管控对象要挨家挨户反复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防范意识。
六、森林火灾的处置
(一)报告
凡我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镇森林火灾临时指挥部报告(电话:26471273)。内容:(1)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2)扑救队伍人员,组织情况;(3)火情、火势情况。
(二)扑救
1.镇森防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在15分钟内组织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
2.森林火灾发生后,不得动员中小学生、儿童、老人、废残人员、弱智人、痴呆人和孕妇参加扑火。
3.人员调配:由镇森防指挥部统一调配所在片区的扑火组人员
4.通讯联系:实行有线无线通讯相结合,关键解决好火场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系。镇、村两级防火机构随时掌握火情信息,并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5.车辆调配:镇三部车要听从统一调度,保证扑火人员、物资及时运送火场扑救。
6.火场监控:火场在明火未彻底扑灭之前,扑火人员没有接到命令不准任意撤离火场,明火扑灭后,必须留有足够力量监控暗火,并指定专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七、森林火灾善后工作
(一)火案查处
1.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必须保护火灾现场,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和森林公安破案。
2.火灾鉴定与处罚。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办、林业局专业人员及林业站分别派员组成调查组,到现场实地勘察鉴定,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的由森林公安立案侦查,依法处理。
(二)火场林木处理与火烧迹地造林更新
火烧迹地林木未经技术鉴定不得采伐,要派员看守山场,保护现场,防止群众哄砍。火烧迹地林木的采伐,由林权单位提出采伐申请,经县林业局审批后方可采伐。火烧迹地应于当年或次年春季前,完成造林更新任务,苗木费、种植费由肇事者负责。肇事者确实无力支付的,由村解决。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镇村干部和护林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镇村两级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坚决做到不脱岗、不漏岗,凡违反规定,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镇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清时节期间包村领导要带领包村干部靠前指挥、一线值守,各村要对扑火装备进行检查,及时补充完善必要的扑火装备,村两委干部要对所负责的防火责任区做到严看死守,保证管住人、看住山、护住林,消除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发生森林火情时,在第一时间不报告或组织扑救不力,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森林火灾发生在行政区域边界毗邻,双方接到火灾报告后,互相推诿扯皮,不及时到火场组织扑救,致使火灾扩大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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