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年第一期)
案例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江县某网络餐饮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6年2月6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外卖平台提供的线索对福建省连江县某网络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提供网络餐饮服务,另检查发现该店的部分外卖订单为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后向消费者提供。
当事人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