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通知》(榕财建(指)﹝2025﹞14号)文件精神,对下达的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883.97万元拟定分配方案,该方案2025年5月30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具体补贴资金分配公示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车辆)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总额286.19万元,资金分配按照车辆总月座位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8)。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车)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31.13万元,资金分配按照车辆数总在营月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2、9)。
(三)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
经省厅复核结果总额566.65万元,共4项补贴,分别如下:
1.农村道路客运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等级客运站发展)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站点运营)的资金总额40万元,资金分配按照年度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3)。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出租车电动化补贴)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29.85万元,资金分配按照车辆总在营月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4、10)。
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67.95万元,资金分配按照折合标台数进行分配,补贴闽运公交公司67.95万元(详见附件5)。
4.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道路客运发展)
经省厅复核我县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428.85万元,其中新车购置补助为128.655万元,剩余300.195万元作为车辆运营补助,资金按照车辆总在营月座位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6、7、11)。
下达补贴资金883.97万元现在连江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6232291。
附件:1.2024年度连江县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汇总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2.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费改税补贴资金汇总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3.2024年度连江县农村道路客运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等级客运站)(实际年度为2023年)
4.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汇总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5.2024年度公交车城市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6.2024年度连江县新购置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省级补贴资金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7.2024年度连江县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8.2024年度连江县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9.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费改税补贴资金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10.2024年度出租车城市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11.2024年度连江县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实际年度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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