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猪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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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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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猪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 |
连江县经济开发区海西园区新兴路353号 |
福州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28078m2,年加工猪配合饲料18万吨。 |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海西片区污水管网,纳入连江县晓澳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软水制备废水与车辆洗消废水应经沉淀后,排入海西片区污水管网,纳入连江县晓澳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装卸投料、粉碎混合、配料、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或旋风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天然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厨房油烟应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滤芯应由软水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应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原料初清弃渣与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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