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0吨高性能纺织新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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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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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10000吨高性能纺织新材料扩建项目 |
连江县东湖镇瑞安路5号 |
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14186.6m2 ,年产110000吨高性能纺织新材料。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锦纶HOY6445t、DTY36655t、锦纶POY24000t、锦纶FDY86000t。 |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面冲洗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纺丝用水、组件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达到一定浓度后作为危废处理;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用于冷却塔补给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第一阶段:纺丝废气经单体抽吸+水喷射处理后,喷射水进入循环水槽,水槽抽吸过程中,水槽内有部分未被吸收的废气,在水槽上方设置集气设施同纺丝废气通过喷淋塔进行二次喷淋处理+3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牵伸定型及组件清洗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静电油烟净化器+3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上油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7)排放。第二阶段:纺丝废气经单体抽吸+水喷射处理后,喷射水进入循环水槽,水槽抽吸过程中,水槽内有部分未被吸收的废气,在水槽上方设置集气设施同纺丝废气通过喷淋塔进行二次喷淋处理+3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牵伸定型及组件清洗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静电油烟净化器+32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上油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第一阶段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屋顶排气筒(DA007)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废包装袋、生产过程产生的废丝、废胶块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油剂包装桶委托原材料供应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喷淋废液、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却循环沉渣定期捞取,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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