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项目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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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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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项目变动 |
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
福建省恒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因优化调整原项目的产品结构、工艺及设备,进一步完善公用工程设施,造成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照现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 |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依托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一期处理达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可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引至罗源湾外深海排放;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废气:有组织:锦纶车间废气(包括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纺丝废气)应经“单体回收装置+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04-DA006)排放;上油废气应经“负压状态+水喷淋+高压静电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废锦纶干切片或废锦纶丝、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应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剂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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