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5月6日)
时间: 2025-05-06 16: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项目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6-20255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项目变动

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福建省恒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因优化调整原项目的产品结构、工艺及设备,进一步完善公用工程设施,造成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照现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年产7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依托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可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引至罗源湾外深海排放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废气:有组织:锦纶车间废气(包括清洗过程产生废气纺丝废气)应经“单体回收装置+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04-DA006)排放;上油废气应经“负压状态+水喷淋+高压静电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根26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废锦纶干切片或废锦纶丝、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应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剂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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