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项目 |
连江县官坂镇辋川村(北纬26度35分24.280秒,东经 119度71分84.183秒) |
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设主变1台,容量为240MVA,为户外型式),升压站配建1套19.2MW/38.4MWh电化学储能装置;建设35kV输电线路工程(从海上光伏场区接至本项目升压站场区,升压站主变35kV侧采用扩大单元接线,建设两段35kV母线,包含2回35kV主变进线、8回35kV光伏集电线路馈线、1回储能馈线、1回站用变馈线、2回SVG无功补偿馈线及2回35kV母线PT馈线。本次评价范围为从35kV电缆登陆点至升压站的35kV输电线路,长度共计约358m)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
1、废水:施工场地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施工营地设在升压站站区内与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共用,施工废水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应经收集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由槽车运至可门电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3、固废:运营期废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退役后应立即转运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并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配套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80m3的事故油池,并对其完好情况加强检查,确保变压器油无渗漏、无溢流。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弃土石方及时外运至执法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