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6月13日)
时间: 2025-06-13 16: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3-20256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项目

连江县官坂镇辋川村(北纬26度35分24.280秒,东经 119度71分84.183秒)

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设主变1台,容量为240MVA,为户外型式),升压站配建1套19.2MW/38.4MWh电化学储能装置;建设35kV输电线路工程(从海上光伏场区接至本项目升压站场区,升压站主变35kV侧采用扩大单元接线,建设两段35kV母线,包含2回35kV主变进线、8回35kV光伏集电线路馈线、1回储能馈线、1回站用变馈线、2回SVG无功补偿馈线及2回35kV母线PT馈线。本次评价范围为从35kV电缆登陆点至升压站的35kV输电线路,长度共计约358m)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1、废水:施工场地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施工营地设在升压站站区内与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共用,施工废水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应经收集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洒水降,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由槽车运至可门电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3、固废:运营期废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退役后应立即转运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并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配套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80m3的事故油池,并对其完好情况加强检查,确保变压器油无渗漏、无溢流。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弃土石方及时外运至执法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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