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宏创纸业有限公司瓦楞纸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6177758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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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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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宏创纸业有限公司瓦楞纸箱加工项目 |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投资区琯福路83号福建闽州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 |
福州宏创纸业有限公司 |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865.18m2,年加工瓦楞纸箱120万平方米。 |
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源头控制,规范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印刷废气、粘箱废气和石蜡加热熔化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方式收集,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设备自动同步启动,作业期间关闭门窗,废气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应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运营期应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瓦楞纸、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应统一收集,定期处理;废包装空桶(油墨、胶粘剂)、油墨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污泥、污水废过滤介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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