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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5-00163 文号 连自然资〔2025〕674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8-18
标题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批前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北侧现状为空地,南侧现状为空地,西侧临松岐支路,东侧现状为空地,建设单位为福建乾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33184平方米,容积率0.9以上, 3.0 (含3.0 )以下,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M3 )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主要规划功能为综合楼、仓库、废旧电池拆解厂房、酸洗与纯水除杂车间、危废库、变配电室、门卫。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 〕 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5-00163
文号 连自然资〔2025〕674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8-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批前公示
内容概述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北侧现状为空地,南侧现状为空地,西侧临松岐支路,东侧现状为空地,建设单位为福建乾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33184平方米,容积率0.9以上, 3.0 (含3.0 )以下,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M3 )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主要规划功能为综合楼、仓库、废旧电池拆解厂房、酸洗与纯水除杂车间、危废库、变配电室、门卫。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 〕 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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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北侧现状为空地,南侧现状为空地,西侧临松岐支路,东侧现状为空地,建设单位为福建乾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33184平方米,容积率0.9以上,3.0(含3.0)以下,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主要规划功能为综合楼、仓库、废旧电池拆解厂房、酸洗与纯水除杂车间、危废库、变配电室、门卫一、门卫二等。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26130556,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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