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6-00050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263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 标题 | 关于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调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位于连江县琯头镇拱屿村,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侨都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提升项目品质,适应市场需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如下调整: 1 、为了满足商业与办公面积调整后的车位要求,对车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前应配机动车位320个,非机动车位2930个,调整后应配机动车位357个,非机动车位2626个。调整前实际机动车位348个,非机动车位2444个(其中不足的505个非机动车位转化为26个机动车位)满足指标要求。?附件:调整前后图纸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 ? (此件主动公开) ?. | ||
|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6-00050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263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调整公示 | ||
| 内容概述 | 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位于连江县琯头镇拱屿村,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侨都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提升项目品质,适应市场需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如下调整: 1 、为了满足商业与办公面积调整后的车位要求,对车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前应配机动车位320个,非机动车位2930个,调整后应配机动车位357个,非机动车位2626个。调整前实际机动车位348个,非机动车位2444个(其中不足的505个非机动车位转化为26个机动车位)满足指标要求。?附件:调整前后图纸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 ? (此件主动公开) ?. | ||
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位于连江县琯头镇拱屿村,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侨都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天麟天悦广场商住项目分别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21日及2023年4月20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350122202300012号、建字350122202300019号及建字350122202300026号)。为提升项目品质,适应市场需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如下调整:
1、为了满足商业与办公面积调整后的车位要求,对车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前应配机动车位320个,非机动车位2930个,调整后应配机动车位357个,非机动车位2626个。调整前实际机动车位348个,非机动车位2444个(其中不足的505个非机动车位转化为26个机动车位)满足指标要求。调整后需增加9个机动车位,182个非机动车位。
2、取消A1#屋面水井,面积减少6.51㎡,稳压设备间位置调整,面积增加6.51㎡,C轴'D轴交1轴的排烟井及 C轴~D轴交10轴的送风井升到标高103.500平面图中,总面积保持不变。
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总建筑面积等均不变。其他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6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电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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