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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05-0100-2024-00060 文号 连文体旅综〔2024〕3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标题 关于2024年“二集中”少体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二集中”少体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9105-0100-2024-00060
文号 连文体旅综〔2024〕3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2024年“二集中”少体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二集中”少体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二集中”少体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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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0216号)精神及《连江县体育冠军培养行动计划》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县“二集中”少体校建设,提升我县竞技体育水平,培养体育冠军人才。经研究决定,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今年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体育特长生76 名。现将招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目标

为省、市培养输送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文化素质良好,体育特长突出,相关素质与专项测试合格,年龄符合有关项目要求,能吃苦耐劳坚持参加体育特长项目训练的本县户籍适龄青少年儿童。

    2.运动成绩优异者免试,即近两年内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者(含第三名)。

三、招收项目、人数、年级和年龄

1.武术套路项目招收学生20名

1)初中一年级2人;女生(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2)小学一年级学生 18人,男女不限(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2.游泳项目招收学生16人

1)初中一年级学生1人,男女不限(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小学二年级学生10人,男女不限(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3)小学一年级学生 5 人,男女不限(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3.田径项目招收学生28人

1)初中一年级学生 7人(短跑跳高)2人,中长跑2人,投掷1人,跳远及三级跳2人),男女不限(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2)小学五年级学生11人(短跑跳高4人,中长跑2人,投掷1人,跳远及三级跳远4人),男女不限(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3)小学四年级学生 10 人(中长跑2人,投掷2人,短跑跳高2人、跳远及三级跳4人),男女不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4.跆拳道项目招收学生5 人

1)初中一年级学生1人,男女不限(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小学四年级学生4人,男女不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5.排球项目招生女学生 7 人

1)初中一年级学生1人,女生(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小学五年级学生3人,女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3)小学四年级学生3人,女生(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招收程序与办法

1.采取学校推荐与基层选拔相结合办法进行报名录取。

2.推荐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9日。

3.参加市级以上比赛成绩优异的相关项目的学生免试(市赛前三名,并符合本次招生项目要求),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已输送省市体校、体工队集训的队员,升学需要回原籍参加招生考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以弃权论。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原学籍就读学校证明,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2),近期免冠两寸彩色(底色为红色)照片4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剩余两张背面写上姓名)。

2.报名地点: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三楼相关项目班教练办公室(连江县江南新城健兴路1号体育公园内东北侧)。

3.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测试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六、项目测试时间、地点

1.田径项目拟定于6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在县体育公园外田径场测试;

2.跆拳道项目、女排项目拟定于6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分,在县体育公园田径测试;

3.武术项目拟定于6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体育公园综合馆二楼武术训练馆测试;

4.游泳素质项目拟定于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县体育公园综合馆二楼武术训练馆测试。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体育特长生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经公开选拔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享受“二集中”运动员的有关待遇,食宿由县体育训练中心负责安排(录取前参加试训阶段的学生亦可享受一定的伙食补助)。

2.经考核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学籍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少体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0〕41号)规定,保留在县城区就读学校;依据体育特长生协议书,录取后若违反协议书条款的学生,将按照《连江县体育特长生管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3.录取学生安排就读的学校:武术套路项目小学一年级;跆拳道项目安排在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游泳一年级、二年级安排在连江教师进修校第三附属小学就读;田径、女排项目四年级、五年级项目安排连江县进修校第三附小就读;武术、女排、田径、跆拳道、游泳等七年级安排连江县文笔中学就读。

4.各中心小学、有关学校、民办校积极推荐身体素质好且有一定运动天赋的学生参加报名,县体训中心将采取下乡选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报名者参加统一招生素质测试。

 

附件:1.特长生报名表

2.特长生协议书

3.考试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连江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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